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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京虎子:《千年缘分——再谈中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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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8 05: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10-24 02:24 PM 编辑

千年缘分 - 再谈中西医

楼主:京虎子 时间:2010-05-01 20:35:00


王哲,笔名京虎子,即生长在北京的属虎之人。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和中国预防医学院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后从事艾滋病毒研究和预防控制,后赴美从事医学研究,现从事电脑业。2004年开始在网络和报刊上发表近百十万字的杂文和文史随笔,并创建海外华人综合论坛清谈天地。2007年出版长篇传记文学《国士无双伍连德》(入选《中华读书报》评选的2007年100本好书)。


1

          新书请国内著名专家写序,虽然素未谋面,可是人家太热情,夸了一句学贯中西,让虎某人惭愧了一个晚上。
  
          惭愧归惭愧了,人家这么写,也算是对虎某人的鞭策,一边做梦一边琢磨,我怎么能够做到学贯中西呀?半夜里被子没抢过老婆结果被冻醒了,一下子有了,中西医呀,有家传有学历还有研究,过去写过中西医百年之争,这次就写中西医的千年缘分。
  
          这缘分从何说起那?
          说来话长,就从吸血鬼说起吧。
  
          吸血鬼是西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和中国文化里的妖魔鬼怪似的,想起来就瘆得慌,可是真没了这东西,又觉得人生真是无聊透了。
  
          西方人为什么这么钟情于吸血鬼呀?是因为有现实生活中的素材,这个素材就是水蛭。
  
          水蛭这个名称过于文雅了,按中国当代的教育程度,读完博士后也未必能知道这是啥东西,通俗一些的名称叫蚂蟥,蚂蟥有旱的和水的,水蛭就是水蚂蟥。
  
          说到这儿,就想起当年学农了。
          那年学农要到乡下住一个月,那个兴奋呀就跟后来要出国似的,可是高一届的哥们说你丫乐什么呀?去年我们下田的时候被蚂蟥咬了好几个,那东西咬了你以后顺着血管进去,到了心脏你就嗝屁着凉大海棠了。
          妈呀,学农还有生命危险呀?怎么办如果让那蚂蟥咬了?
          被咬了你不要动,脱了鞋,用鞋底子使劲拍被咬的周围,多拍几下蚂蟥自己就出来了。
          用鞋底子拍腿?使多大劲呀?三楞子你丫把裤腿挽上,我练练。
  
          练好了也没有用武之地,因为老爸找个理由,学校特批该学生不去学农。和另外那色盲在北京转悠够了,学农的回来了。挨蚂蟥咬了吗?没有,这次没下水田,光喂蚊子了。
  
          多少年之后才明白,用鞋底子拍的法子不对,正确的办法是们应该先找到它的头盘,用指甲挑开,再挑开尾盘。
  
          那东西跟蚯蚓似的,不被它咬三五次,谁知道哪是头那是尾呀?
          蚂蟥为什么咬人?
          吸血。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

          人的想象力都要有现实生活的样板的,意淫是一种思维的发散,而不是凭空撒呓症。吸血鬼这个文化传统也是一样的,有模特的。
  
          给吸血鬼当模特的正是蚂蟥。
  
          以吸血为生的动物不仅蚂蟥一种,最著名的应该是蚊子,但蚊子叮了后一身包特痒痒,可是失血没有多少,除非到树林里去找一群蚊子。当吸血鬼总得有些风采,只吸一口血太不象话。蚂蟥吸血的量就多多了,而且这东西吸完血后好几天不吃不喝,饲养起来比较方便,当半仙的随身带几条蚂蟥要比带一笼子蚊子显得有学问多多了。
  
          吸血鬼这东西在西方文化中不仅仅是编故事吓小孩的,更重要的是治病,这便是这个世界上医学领域最源远流长的疗法:放血疗法。
  
          写到这儿又想起小时候了,小痞子们遇上了,得说几句硬话:不服是不是,要不要给你丫放放血?当年对这话的理解是对方要掏出军挎里的匕首菜刀奢侈点的是军用刺刀,照着哪位身上划拉一下,肉破血出。动乱年份不好好学习,到现在才知道人家这学问大了,要进行放血治疗。
  
          小痞子哪有那学问,估计是听他姥姥说的。那年月估计饭菜里的营养成分太少,吃多了吃少了吃不顺了就会流鼻血,这时候老太太就会说:流鼻血是好事,这样发烧感冒就好了。话听多了,一头痛脑热就盼着流鼻血,实在不成就自己抠鼻子直到出血,这么一算从五岁开始,虎某人当医生多少年了?
  
          流鼻血为什么病就好了?老太太们说不清楚,反正她们小时候,老太太们也是这么说的,要是找个老中医问一问,老先生会放下烟袋锅子,干咳两声: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其知道者,法于阴阳,,,,,,
  
          理论是这样的,可是要具体实践呀。中医古籍中有关放血疗法的记载可以追寻到《黄帝内经》。“刺络者,刺小络之血脉也”,“菀陈则除之,出恶血也”。前括号内说的是办法,就是拿针扎,而且要扎在血管上。后括号内说的是为什么,这样一扎恶血就流出来了,病自然就好了。
  
          中医放血用针,特别是三棱针,就是著名的三棱刮刀的鼻祖,根据需要分粗细。但不管多错,这种放血疗法都是蚊子疗法,出血量有限,中医认为这种疗法讲究的是质而不是量,放血不放血是关键,血量多少不重要,当然也有少数中医认为放血的量要保证,可是针扎不出多少血呀?
  
          不妨,可以用辅助手段,就是拔火罐。先扎出血,然后用火罐把血吸出来。看看,中国人的智慧是无穷的,蚊子一咬也能血流如注。
  
          这种中国式智慧西方人哪里具备呀?蚊子咬出半天,可是出血量还不够,继续让蚊子咬,蚊子不干了,一身的包没地方下嘴呀?
  
          就这样,逼得洋人弃蚊子而用蚂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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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

          用蚂蟥也得有点谱,这东西比蚊子大那么多,到底用多少呀?用少了,病没治好,到底是蚂蟥不管用还是没用够呀?用多了会不会失血过多病好了人也进天堂了?
  
          就这么着,硬把洋草医从模糊医学逼到精确医学去了。
  
          蚂蟥到底能吸多少血?
  
          19世纪时,爱丁堡的一名医生约翰布朗曾经测量过。因为嗓子不舒服,布朗决定给自己放血,先在脖子后面放了六只蚂蟥,然后又在耳朵后面放了十二只,吸完血后把蚂蟥杀了,发现这18只吸血鬼一共吸了0.47升血,平均每只25毫升。
  
          这位问了,天下蚂蟥许多种,吸血水平不会全一样吧?
  
          说得对,欧洲的医生们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既然吸血疗法包治百病,那么吸血鬼的质量一定要得到保证,不能掺假,因此专门选出一种蚂蟥作为药用蚂蟥,这种蚂蟥叫Hirudo Medicinalis,也就是医用蛭。正是在19世纪上半叶,吸血疗法进入全盛时代,医用蛭的需求量太大了,导致欧洲的医用蛭绝迹了,只好进口。
  
          可是国际市场上医用蚂蟥的价格被哄抬起来,因为美国人也要进口。欧洲人奇怪了,我们的蚂蟥被抓光了,你们北美有自己蚂蟥,为什么不自力更生呀?美国人说我们这里蚂蟥有点是,可是国际专家不是说最好用欧洲医用蛭呀。
  
          1830年之后,放血疗法由盛而衰,一个原因是蚂蟥不够用,那么多病人等着吸血,蚂蟥吸完血后三天没有胃口,蚂蟥不够了,医生只能找其他办法。蚂蟥不够用,除了吸血疗法太普及之外,还和马使用少了有关,马血是蚂蟥的主要食物,马用得少了,蚂蟥的繁殖就受影响。
  
          究竟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蚂蟥治病?
  
          从文字记载上讲,最早用蚂蟥治病的是咱们中国人,早在公元一世纪就有用蚂蟥治病的记载。但这世上除了活文字之外还有死文字,那就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从那里面发现,古埃及人在公元前1500年时就知道蚂蟥能治病了,这样一来谁也比不过木乃伊老先生了。
  
          西方用蚂蟥,东方也用蚂蟥,蚂蟥这东西到处都是,是东西方各自独立发现蚂蟥能治病,还是有一定的联系?
  
          到这里,我们该说中西医的缘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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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

          对于欧洲来说,用蚂蟥治病肯定不是他们自己琢磨出来的,而是从古埃及到希腊再到文艺复兴,如此这般一脉相承而来。
  
          那么中国古代哪?
  
          咱们中国有位神农老前辈,想当年漫山遍野的动植物,先人们不知道什么能治病什么能自杀,谁也不敢碰,只有觉悟特别高的神农老人家挨个品尝,结果一天中毒七十次,每次中毒后在昏迷之前挣扎着把到底吃了什么或者让什么咬了记清楚,这样坚持下去百毒不侵了,一天不中毒几十回就觉得浑身上下哪儿都不舒服,愚公找药也不知道花多少年把能找到的动植物都尝试了一遍,人们才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能治病,什么东西有毒。可惜不知道为什么漏了蚂蟥这么常见的玩意,结果让木乃伊老前辈得了第一。
  
          中医的古籍早不过黄帝内经,这本书和神农本草一样,都被浮夸到成于战国时期,其实全是后汉时期的东西,神农本草勉强可以说是公元一世纪的产品,正是在这里面记载了水蛭治病。虽然晚了千五六百年了,但好歹也算世界第二文字类第一,记载在神农本草里也非常的得体,看起来在东汉时候又出现了另外一位神农,把上一位神农漏下的东西尝全了,特别是蚂蟥。
  
          这位汉神农某一天来到水田里,让蚂蟥咬了,拿起鞋来狂拍,蚂蟥死了,出身医学世家的汉神农看着腿上的血迹若有所思,要破除迷信呀,老神农没有说的东西也不可能都不能治病呀,你看这满田的蚂蟥,要是能治病的话劳动人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马上抓了一百多个蚂蟥,浑身上下都咬上,就这样独立地发现了蚂蟥治病的秘密了。
  
          看起来颇有道理,但仔细推敲后很有问题。全世界有500多种蚂蟥,分布很广,从古到今一直都在吸血,为什么等那么久才发现能治病?美洲大陆也有蚂蟥,可是印第安人在一万多年里被咬了无数次也没有发现治病的秘密。山野中虫子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就蚂蟥被选中了?
  
          为什么黄帝内经和神农本草都成于公元后?换句话说中国人为什么到了这时候想起来写医书了?
  
          答案:因为有了丝路。
  
          丝绸之路并不是东方和外界的第一次交流,但自从有了丝绸之路,东西方交流变得正式起来,算是第一次全球化浪潮吧。
  
          丝路是商路,贸易不仅满足彼此的需要,也使得双方的文明得以交流。自从有了丝路,中国的医就多了一个烙印,这个印是印度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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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5-28 11:16 PM 编辑

5
       
          民族自尊心旺盛的人们看到最后那句话肯定要咬牙切齿砸电脑了,印度有什么呀,除了咖喱?

          印度还有文明,这个文明和华夏文明一样有年头,由于地理的原因,印度文明和古埃及文明之间的联系很密切,包括很早就存在的贸易商路,因此印度文明在远古的时候很有地位。

          别的不说,就说用蚂蟥吧,2500多年前,印度人就用蚂蟥治病了,这么一计算,正好在丝路开通之前,丝路一开,印度那边的新鲜事也传到中土,佛教什么的加上治病用蚂蟥,到一世纪出现的中医古籍中也算合理了。

          这一席话说到这儿好像太牵强了,有证据吗?

          证据是据专家考证,中医受印度医学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具体一点说,就得选个著名人物,三国时的名医华佗。

          华佗有一大堆数不清的功绩,其中最出名也最靠谱的是他的秘方麻沸散。这东西说起来非常伟大,有了它,就能够开刀做手术了,否则只能根据病人忍疼的程度,到了19世纪,英国那么先进的国家,遇见开刀的时候,一定要喊来几个壮劳力把病人按住,否则病人会疼到夺刀把医生杀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战地救护遇见要切胳膊锯腿的时候,同样也得按住了生生的锯断。

          为什么不用麻沸散?不是因为中国人保密,而是这个东西自从华佗死后就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吧,这么一个麻醉药的祖宗,就这样失传了,过了1600多年才重新找到类似的东西,我们今天开刀动手术才不会感觉到疼。

          这个麻沸散的N代孙子是一种气体,一氧化二氮,是由英国化学家约瑟夫•普利斯特列发明的。普利斯特列是个业余化学家,尤其擅长发现各种气体,氧气就是他发现的,气体玩的漂亮,顺便发明了苏打。普利斯特列享受发明的乐趣,1772年发现了一氧化二氮之后就干别的去了,他一个英国人先支持美国独立,英国愤青们看在他是著名科学家的份上就算了,没想到过几年他又支持法国革命,这下英愤们不干了,烧了他家,普利斯特列在英国呆不下去了,只好来到美国,1804年死于费城。

          虽然是英奸的水平,但英国人民没有因人废事,到了1794年,一氧化二氮终于得到应有的重视。

          原因是因为有人写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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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6

          这本书是合作的,作者之一是发明家,另外一个是医生。发明家叫詹姆斯•瓦特,医生叫托马斯•贝多斯。瓦特写书的目的是为了宣传,因为他发明了一种能够产生人造气体的机器和供人们吸入气体的装备。贝多斯写书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因为他认为人造气体可以治病,包括当时特别严重的肺结核,这些人造气体中包括了一氧化二氮。

          到了1798年,为了验证瓦特的机器,贝多斯建立了一个研究所,由汉弗莱•戴维主持,看看治病的效果怎么样。

          好几种气体先有哪个呀?戴维随便一选,选中了一氧化二氮,让病人可劲地吸,看看病好了没有。试验结果病还是那样,不过病人的痛苦减轻了。

          不能治病光能缓解,医学界因此不关心人造气体仪了,倒是英国上流社会借用过来,每次聚会时放一氧化二氮,就跟现在吸大麻一样,让大家处于一种兴奋愉快的状态。因为吸多了会笑,被称为笑气。

          到了1844年,一个叫加德纳•考尔顿的美国人觉得这种英国时尚应该在美国大力推广,考尔顿曾经到医学院学医,学到一半不学了,成了一个推销员。考尔顿给大家演示了一下笑气的作用,居然挣了535美元。这钱太好挣了,考尔顿开始在美国巡回演示笑气。

          某次在康州,一位志愿笑的人笑大发了,把腿碰伤了,可是居然不觉得疼。考尔顿一颗心从嗓子眼掉回到肚子里,庆幸没有惹上官司,可是台下一位霍勒斯•威尔斯先生有了别的想法。

          威尔斯是名牙医,早年的牙医就是帮人拔牙,拔得牙多了威尔斯有深刻体会,病人疼起来他得喊人来按,叫来的人每次都得使出比吃奶还要大的气力,当然不能白干,这成为威尔斯诊所的一项很大的支出,威尔斯看到笑气的效果,灵机一动,如果用在拔牙上,不就能减少支出吗?

          要说早年的大夫医德就是好,从考尔顿那里拿到笑气后,威尔斯没有着急降低拔牙的成本,而且耐心地等了大半年,一直等到自己的一颗牙坏了,要拔掉,才开始用笑气,自己先闻了笑气,然后让助手把自己那颗坏牙拔了,结果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这才开始给病人用。

          那年月美国已经很重视知识产权了,别人劝威尔斯去注册专利,威尔斯觉得减轻疼痛那能收钱那,应该大力推广,第二年跑到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做示范,没想到气没用好,病人疼得大叫,惹得医学生们的嘲笑。威尔斯一怒之下再做一次,这次还是自己当试验品,没有坏牙没关系,把我的一颗好牙拔了。

          虽然这次有效,但还是不被人相信,害得威尔斯不当牙医,改行学考尔顿当推销员了,卖了两年乱七八糟的东西后,被原来的合伙人叫到巴黎去演示笑气。这一趟欧洲之行,成了他的催命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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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7

          威尔斯到了欧洲才发现,人家那里也不干疼拔牙,但用的不是笑气,而是氯仿。威尔斯依旧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拿过氯仿就吸,结果没有笑,而是昏迷过去了。太好了,把氯仿带回美国,一路上不断试验,结果吸氯仿成瘾了。后来连续吸了一个礼拜氯仿,精神不正常了,跑到大街上往妓女衣服上泼硫酸,被关进监狱。清醒过来后,觉得没脸见人了,在监狱里划破大腿动脉自杀成功。
  
          考尔顿跑到加州淘金,一无所获后想起来笑气了,回到东部联合俩牙医用笑气拔牙发了大财,一共拔了几万颗牙。
  
          氯仿这东西当年在实验室里经常用,第一次基础之前老师就提醒了,小心点,用完把盖子盖上,不然过半个钟头一屋子人全躺地上人事不知了。说完后老师再提醒,还有那乙醚,也是麻醉药。
  
          猛然想起这玩意就是高级抢匪的作案工具呀,用块棉花蘸了乙醚,往事主的鼻子上一捂,完成工作还不伤人,多仁义呀。于是一边干科研一边遥想侠盗,唉,所谓成仁成盗往往在一念之差。
  
          再往后,就有更成熟的麻醉药了。因为上面这些东西不是效果慢,就是晕过去再也不醒了,像乙醚还有可能爆炸,不小心病人和医生都找不到了。麻醉之事,人命关天,所以美国的麻醉科大夫甚至护士都能挣大钱。
  
          您说多费劲,要是麻沸散不失传该多好,说到这里又开始恨曹操了,干嘛偏偏杀了华佗?这华佗也是,这么好的东西藏着掖着,临死给了个看监狱的警察,能不失传吗?
  
          麻沸散到底是什么东西?
  
          先看是怎么用的。《三国志-华佗传》是这么说的:“饮其麻沸散,须臾便如醉死”,《后汉书》是那么说的:“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前者光喝药,后者先喝酒后喝药,结果都一样,醉死过去了。
  
          对呀,只要喝个烂醉,不就人事不知了吗?这么简单的道理,开刀的哥儿这两千年都干嘛去了?要说用不用麻沸散无所谓,只要酒醇劲大不至于酒精中毒,开刀前把病人灌醉就是了。
  
          说这话的,都是没有系统性地研究水浒的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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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8

          水浒里面讲过麻醉药物,那就是蒙汗药,喝下去肯定没有知觉了,这不是和麻沸散一样吗?
  
          但是,仔细研究一下,喝了蒙汗药的,不是成了人肉包子的一部分,就是侥幸醒过来,没有一位让人卸下一条胳膊后再弄醒的。蒙汗药一直有,医生们为什么视而不见?是因为如果就这样开刀的话,如果部位敏感,喝醉的那位会大叫地清醒过来。
  
          蒙汗药不管用,不是还有针刺麻醉吗?结果是一样的,不太敏感的部位可以,敏感的部位就露馅。疼痛是神经的感觉,有人不知道疼痛也不怕疼痛,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神经不正常,因此麻醉须从神经上入手。史书上说华佗也有徒弟,可是麻沸散就是失传了,首先就说明这东西言过其实,今人研究,这麻沸散也许就是白开水的意思,华佗大概就是让人喝酒而已。还有人认为那东西里面是毒品,让人进入吸毒后的境界。更有人认为全是编的,根本就没有华佗这人,这是印度药神的传说。
  
          不管是吸毒还是药神,都和印度有关,华佗或者是印度来的流浪大夫,或者是印度的神话故事,那咖喱味道是洗不掉的,成为中国医学史上受印度医学影响的标志。谈中国古代医学成就必谈华佗,而华佗之后出现断层,说明了中国古代医学的一个特殊现象,也就是外来户。
  
          受外来影响的另外一个痕迹就是中医的理论基础。中医的奥秘,不在于怎么用药怎么治疗上,而在于怎么看待疾病上,也就是个世界观的问题,这才是中医自豪到了极点的东西。
  
          这便是阴阳之说,阴和阳并不是对立的两级,而是要处于一种互补的和谐状态,阴阳调和了,健康就得到保障,反正不是要滋阴就是要壮阳,让两者恢复到平衡的状态。多少年来,中医的这个理论基础是傲视西医的本钱,西医有什么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我们中医是在治本,整体性治病,说浅了是治根,说深了叫做天人合一。
  
          这些话只能关起门来说,因为别人也是这么看待疾病的,而且他还先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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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9

          蒙汗药说起来是下三滥招数,堂堂国医是不用这玩意的,中医有自己独特的东西,针刺麻醉。

          扎针治病是中医的传统,一盒银针包治百病,原来觉得越有名的老中医越应该一手银针,后来发现当年评出那几大名医都是动嘴不动口,望闻问切就够了,没有一位靠扎针这力气活成名的。

          既然能治百病,就应该能够止痛。从这一点出发,西学中引入针刺麻醉,在我上学的时候,起码听说在甲状腺手术中使用了针刺麻醉,具体效果不得而知,此外就是拔牙。同屋某兄弟赶上了,头一次预演时一点都不疼,真拔的时候一点都不管用,可是现场有国际友人观摩,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忍着。

          针刺麻醉灵不灵?灵,但是不是每次都灵。怎么办?研究。

          这研究虎某人牺牲大学第一个暑假参与了,是从神经感应的角度出发,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方面的研究反而没有什么动静了,和当今一大街的中医与偏方书刊和讲座热潮成了鲜明的对比。

          搞科学研究的至高境界是获得诺贝尔奖,当年在学校简陋的实验室里用电灯泡烤兔子嘴巴时不知道这一年的诺贝尔医学奖的得主之一正是因为研究疼与不疼而成功的,过了两年还封了爵,这位约翰•文爵士是练降龙十八掌这种大智若愚功夫的,在全世界科学家都在拼命研究新药新技术的年代,他研究的是当地人最常用的药物之一:阿斯匹林。

          比阿斯匹林还常用的药大概就是维生素片了,仅美国,每天消耗的阿斯匹林就超过八千万片。这种药早在1899年就正式上市了,很快医生就当作包治百病的东西,止疼治发烧管肚子痛,到后来连癌症都管用。这么一个好药大众化的便宜药,怎么还要等到文爵士这个农民的儿子努力成功后才去研究呀?

          因为从开始研制到广泛应用,到家喻户晓根本就不用处方,一百多年里医学界根本就不知道阿斯匹林先生是怎么工作的。

          这又是中西医的缘分之一,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先治病,再说为什么,哪怕一千年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能治病还管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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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0

          今天的健康热的特点是中医满街跑,个个都说黄帝内经,有人说你们中医有没有点新鲜的?这话说得没水平,崇古并没有什么大过错,这也曾经是东方医学和西方医学的一个相同点,就是在两千多年里基本理论没有变化。
  
          远古医巫不分,得了病靠念咒祈祷,全靠自己运气加精神作用,这么过了几千年大家也没什么不满,因为生病是个人的事,有人得病有人不得病,都是一个一个的个例,用神鬼之说很好解释,但是到了两千多年前不成了,因为出现了烈性传染病。
  
          传染病早就有,一种病从一个人传到另外一个人就算,但一开始是传了几个人就不见了,到了2500多年前,突然间一种病把整个城的人都传染了,一下子死了小一半的人,这就是所谓的瘟疫。原有的说法就无法解释了,不信神不可能是普遍现象,撞了鬼也不可能是普遍现象,连会念咒的都死了一半了,谁还信呀?
  
          瘟疫的出现和人类活动的增多有关,是到了某种临界点时的爆发。从本质上说,瘟疫的源头都是动物,人类接触了动物的病毒和细菌。由于免疫系统没有能力识别和抵抗,只好死翘翘了。在没死之前动物的细菌和病毒在人体内发生了变异,能够适应人体的话,就有可能传给另外一个人,变成传染性疾病。这种接触变异和适应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成功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人口,使得疾病能够在人群中持续传播。人口增多又导致人类进一步侵入动物领地,不断地接触新的动物病毒和细菌。
  
          人类的第一场瘟疫发生在古希腊,那里是古典文明所在地,可是中国也有文明而且人也不少,为什么没有抢到这个世界第一?这是因为地区性交流的水平,那时候没有丝绸之路,中国人不到处走,希腊则不同,地处欧亚交通要道。
  
          瘟疫出现了,雅典霸权虾米了,人们也觉醒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靠我们自己。
  
          人类解放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了解为什么得病。
  
          就这样,大师横空出世,就是希波克拉底这个医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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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1

          中国人的习惯是著作往往托伪与古人,比如黄帝内经,但凡有点脑子的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黄帝写的。西方则是另外一种情况。
  
          希波克拉底这位西方医学的祖师确有其人,但也不是平常人,从父亲这边算,他是医神阿斯克勒的15世孙,从母亲那边算,则来自大力神赫拉克剌斯。
  
          中国的神话中,一旦成神变仙,就马上成了中性了,而希腊神话的神仙们和凡人一样谈情说爱娶妻生子。这位医神阿斯克勒就是太阳神之子,不过是遗腹子。他的母亲因为对太阳神不忠而被杀,太阳神刨开老婆的腹部把他取出来,冲着第一个刨腹儿的身份,他当医神的资格就够了。太阳神那么多事,带个孩子不像话,把他送给半人半兽的喀戎养大的,从后者那里学了精湛的医术,没想到因为经常把死人救活而被主张计划生育的宙斯给杀了。
  
          这段希腊神话说明了医学是来自巫术的,马人师傅就是巫术,刨腹儿徒弟是医巫不分,15代以后,医学和巫术在瘟疫的压力下终于分家了。
  
          希波克拉底之所以开一代先河,并不是因为他一辈子治好了多少人,而是因为他让医学理论化,尤其是在为什么会生病上。
  
          中医讲究阴阳调和,希波克拉底认为健康是一种平衡,这种平衡被打破的话,就会生病。阴阳调和与平衡从本质上说的是一回事,都来自先人朴素的世界观,走路不小心都会摔跟头,不调和不平衡肯定会生病了。
  
          阴阳是从两性的角度说的,希波克拉底则是从个体的角度着眼,每个人的身体有固体也有液体,希老师瞧着固体的东西比如固体和肉之类的没什么平衡的问题,而那些液体的东西,比如流动的血液,出来的汗臭,加上相互谩骂的口水等等,多多少少是常有的事,这不就是个平衡的问题吗?
  
          希波克拉底认为,人体内有四种液体,如果平衡的话,就健康,否则就生病,换句话说,治病就是要让病人恢复体液平衡。
  
          中医讲气,西医讲液,合起来就是风水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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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2

          希波克拉底在医学史上是个不世出的人物,被认为是医神后人也有情可原,因为自他之后两千多年内无论是基督教世界还是穆斯林世界,就没有一个能够超越他的。
  
          罗马自然把古希腊的文明照搬过来,罗马衰亡后,西欧进入比较闷骚的中世纪,但希波克拉底并没有没埋没,他的理论被穆斯林医学界接受了,等到文艺复兴开始,他的理论又被西欧医学界接受了。
  
          人体的液体最大宗的是血液,体液说也就着重在血液上,有病就表明血里面有了不好的东西,怎么办?放出来。
  
          就这样,放血疗法开始盛行,到了18世纪,放血疗法不仅成为治病的主要手段,也是保健的主要手段,有病放血,没病也要定期放血。
  
          1793年美国首都费城流行黄热病,城里每天死上百人,一半人跑到四面八方保命去了,另一半人太穷跑不起只好等死。医生们不得不承担起天大的分量。
  
          首先要知道这病是怎么来的。个别医生认为是外面传来的,当时正好赶上海地暴乱,好几千难民来到费城。可是这种正确的观点不为主流接受,因为不符合体液说,大部分医生认为是本土的,根据大家都奉行的希祖师的理论,要从地球空气火和血液这四样东西中寻找答案。
  
          这样一来答案就很明显了,是空气。
  
          夏天费城那么热不说,味道太不好了。当年没有公共卫生概念,人一多便臭气熏天,本来大家都习以为常,到了这时候觉得不正常了。另外就是煮咖啡的味道,美国人本来是喝茶的,为了革命,大家开始喝咖啡,革命成功了还喝咖啡,现在觉得咖啡的味道就是祖师说的病原了。
  
          好了,有了定论,就开始防疫了。
  
          按照祖传的招数,清洁空气要用火攻,市长调来一门炮,各个街道都放一炮,大家各自在街道点上火堆。此外不能再增加恶气了,街上的死猫死狗加上最近的死人都要及时清理,各家也要定期打扫卫生。原来都不打扫,现在性命攸关,各家开始不停地打扫卫生,办法是用醋,加上吃蒜,用带水银的液体漱口,于是城中的味道改成醋味蒜味和一嘴黑牙。
  
          这么干,得病的还是越来越多,这么多病人不能不治,怎么治?
  
          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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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3

          既然都是希老师的徒子徒孙,那就被耗着了,放血吧。
  
          不成。
  
          这门学问对于美国的大夫来说过于精深,只有海归能干,而且还得是在欧洲学府里受过教育的海归。
  
          放血疗法是欧洲医学的先进成果,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当年太阳王路易十四膝下有一子三孙两重孙,算计波旁王朝的江山应该是铁打的,没想到到了1711年,王子王孙们加上公主开始生病,一个接一个死亡,御医们赶紧用放血疗法治疗,在王宫里把波旁家的万金之躯们尽可能地放血,都放着后发现少了一位,四岁的小王子不见。不成,治病讲究除恶务尽,不能漏了一个,御医们把王宫翻个底朝天,就是找不到小王爷,这功夫那几位被放血的都没气。
  
          小王子因为怕疼,跑到一个大衣橱里躲了起来,饿了三天实在坚持不住了,自己出来才发现宫里变得特安静。太阳王好像做了一场噩梦,本来有六个男性继承人,还盘算着是不是把土地瓜分一下,现在就剩下路易十六这一个重孙了。
  
          这么高深的学问,1793年费城里面就一个人会,他叫本杰明•拉什。拉什是海归,英国爱丁堡大学毕业,毕业后在英国行医了一段时间才回到费城的,有真才实学。
  
          此外,拉什不是简单的医生,他是典型的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独立运动开始后,拉什也不看病了,把诊所一关,投身到革命大潮中去,成了大陆会议的议员,也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名列美国国父之列。拉什的志愿是从政,建设新生的美国,但是他卷入了针对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的阴谋,事后他向华盛顿道歉,但华盛顿不是那种宽容的人,拉什一看,良相是当不成了,还是回去当良医吧。
          即便没有这段革命经历,拉什也是费城数一数二的医生,有了开国元老的背景,就更当仁不让了,费城里面联邦的州里的市里这三级有头有脸的人物,不都是当年在议会大厅里超过架的吗?
          黄热病一开始,各级领导想到的正是拉什,是他第一个认定这是黄热病,要求各级领导和同行们不要隐瞒真相了,和谐社会很重要,但瘟疫来了就不能再假话空话大话了。
          这个建议州长不干,过两天州议会的年会就要召开了,这时候宣布费城流行瘟疫了,这不是破坏大好局面吗?拉什不管这个,写封信给报社:现在流行黄热病,最好的办法就是逃命。
  
          一下子费城炸了锅了,长腿的有能耐的全往城外跑。州长也没脾气,美国有言论自由,这拉什又是老革命,拿他没办法。议会开会的时候就来了一半人,几天后议员们也坐不住了,议长派人请拉什,拉大夫一天看上百个病人忙得没时间,简单写了一句话:赶紧走人。
  
          宾州议会通过决议,把防疫的重任授权给州长,然后全体跑路。州长再把防疫大权授予市长,然后也跑路。那边联邦政府,华盛顿和国务卿杰佛逊会老家维州了,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夫妻双双得黄热病,回纽约养病了。代理总统战争部长诺克斯代理了两天,把家门上了锁,星夜北上,刚走到新泽西便捷就被民兵拦下:测体温。
          我是联邦战争部长。
          州里有法令,所有北上的人都得测体温。
          一测,发烧了,依法隔离。
  
          华盛顿在波托马克河边还眼巴巴地等着诺克斯的疫情报告那。费城就剩下没钱也没人的空头市长,找医学界吧。费城的医学界本来有八十来位,死于黄热病十位,剩下的全跑了,只剩下一位:拉什。
  
          拉什不愧是国父,以一人敌黄热病,所依仗者,正是在英国时学到的但一直没有机会派上用场的当代医学界最高成就放血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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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4

          大疫一来,人心慌慌,但也有高兴的,每次瘟疫,都会冒出些能人来,可逮着机会了。这时候有病乱投医,只要你敢说,人们就敢让你治。平常治死个人是天大的事,瘟疫的时候反正都是死,万一瞎猫碰上死耗子,就算赌对了。
  
          但拉什不是这样的大夫,首先他敢于承担,不怕死,城里的医生都跑光了,就他一个了。其次是他真信放血疗法,过去这些年都是小打小闹,整个蚂蟥太不过瘾了,现在满城的病人,而且任何治疗办法都没有,这不正是天降大任于斯人吗?
  
          拉什不是巫医庸医,放血疗法治其他病有先例,可是治黄热病是头一回,不能照搬过去的办法,要有新的手段。
  
          蚂蟥吸血对于黄热病死亡率极高的瘟疫估计不管用,拉什认为放血疗法的成功与否在于放多少血,他的上限是五分之四,放掉80%的血才能把邪恶的东西放光,这样一来蚂蟥的用量太大,城里成千上万的人得黄热病,蚂蟥肯定不够用,只能切开血管直接放血。
  
          其次,黄热病太凶悍,即便直接大放血也不能奏效,拉大夫的办法是要把体内邪恶的东西都逼出来,通过血液放掉。
  
          专治黄热病的拉氏放血疗法是这样的:病人先喝药,药喝下去后肚子里翻江倒海,没多久就开始吐,吐到苦胆都吐出来后,一个人按住他,另外一个人拿到把他的血管切开,到一边滴血去吧。
  
          这办法说出来,胆小的能吓出心脏病来,可是其他人没有任何办法,整个美国就拉大夫一个人说黄热病能治,其他人都没有主意。得病的很好选择,或者在家等死,或者到拉大夫那里去碰运气,而且拉大夫是义诊不要钱。
  
          拉什诊所人山人海,呕吐的味道和血的味道加在一起,没见过印第安人活人祭的这下子开了眼了。被放血的人太多,屋里没地儿了,好几十人在大街上滴血,诊所前的街道血流成河。
  
          放完血的人有活下来也有死的,反正信不信由你,拉大夫那里放血得排队。
  
          没过几天,拉什得黄热病了。怎么治?还用问吗,来人,给我放血。
  
          放完血虚弱得起不来床,在家里躺了几天有点力气,拉什挣扎着起来,继续组织放血。言传不如身教,拉什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来要求放血的人更多了,热闹了没几天,人又不见了,为什么?拉什又病了。
  
          这次比上次严重多了,拉什连头都动不了了,办法还是放血,这次大家认为拉名医过不去了,没想到几天之后他又晃晃悠悠地起来了:放血,继续放血。
  
          放血疗法管不管用先不说,拉什在黄热病流行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费城人靠着他对于放血疗法的信心熬到秋冬之季黄热病流行结束。
  
          这个故事引出一个问题:今天满街的养生之道,到底哪一个最好?
  
          回答是:专家自己天天坚持的那个。
          这样言行一致的健康专家有吗?
          除了虎某人,没准真找不出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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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5

          黄热病流行结束了。费城死了十分之一的人。
  
          医生们从美国各地返回费城,州长觉得经过这一次风波,大家应该知道什么叫学无止境了吧:你们开个会讨论一下,从这次瘟疫的防疫中吸取经验教训。
  
          州长是好心,没想到一开会就成了批斗会了,那帮逃命的医生嫉妒心太强,一起批斗拉什,尤其是他的放血疗法,绝大多数人认为有害无益。拉什死里逃生了两回,这么快就赶上秋后算账了,实在是伤心至极,辞去医学界各种职务,决定离开费城,到纽约开业去。
  
          好在有明白人,一看这叫什么事?瘟疫来的时候,你们这帮人跑得兔子是你们孙子,现在大疫结束了,你们嫉妒拉大夫的丰功伟绩,合起伙来治他,什么世道呀?
  
          公道自在人心,拉什被劝住了,留在费城继续开业,诊所非常红火。虽然不走,拉什和费城医学界划地绝交,再也不参加医学界的任何会议了。
  
          之后几年,一到夏天费城就出现黄热病,一出现黄热病拉什就放血,他一放血就遭到费城全体医生的反对。反对有用吗?病人愿意被放血,拉什根本不理会你们反对不反对,血放得越来越熟练,直到有一天,不能再放下去了,因为对手不再是光侃医学道理的白大褂了,而是动笔杆子的。
  
          威廉•科贝特曾是一名英军军人,没赶上北美平叛,只是守住了加拿大,在军中和长官不合,打算告状不果,退伍后为了避免报复跑到法国,法国革命后他来到美国。科贝特从心里忠于大英帝国,对拉什这种叛匪很反感,现在赶上大家一起攻击拉什,他充当前锋,奋笔疾书。
  
          科贝特颇有文采,不是那帮大夫能比的,写出的文章影响很大,他指责拉什那放血疗法杀死的人比治好的多多了。
  
          拉什本来决定真的离开费城了,但临走之前也要为自己的名誉斗一把,到法院把科贝特告了。法官开庭审理,关键在于放血疗法治好的多还是治死的多,法庭辩论了几天,最后不能确定有多少人是让拉什放血放死的,判科贝特败诉,如此败坏开国元勋名誉,赔偿拉什5000美元。
  
          科贝特哪里有那么多钱?找条船出海回英国了。法院拍卖他的财产,收入赔给拉什,拉什一看这仨瓜俩枣的,捐给慈善机构吧,之后去了曼哈顿。
  
          拉什一去,放血疗法在美国越来越受冷落,没想到近年来重新热闹起来,FDA还批准了一项申请,用蚂蟥治病。
  
          蚂蟥是从1980年开始复出的,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术后淤血影响血管再生,二是整容手术后组织坏死,特别是后者,太有市场了。爱美的这里切了那里补了,然后放一堆蚂蟥咬去吧。
  
          传统疗法加生物疗法,可惜还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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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6

          蚂蟥吸血试验证明有效,但最大的问题是感染,五分之一的人感染了,这是用蚂蟥的最大障碍。蚂蟥吸血的同时,它身上的脏东西也会进入人体。
  
          那么用抗菌素不就成了吗?
  
          1980年那会就是这么干的,可是后来不敢了,因为发现在非洲蚂蟥体内有艾滋病病毒,虽然没有发现哪位艾滋病毒感染者是因为被蚂蟥咬的,可是谁也不敢尝试呀?
  
          蚂蟥的未来是什么?专家们认为要采取科学的办法合成蚂蟥体内有用的东西,这样一说中国人笑了,因为我们中医一千年以前就想到这儿了。
  
          蚂蟥在中医中不是为了吸血,而是为了活血,这是因为人们发现血液在体外会凝固,可是在蚂蟥体内不会凝固,现代医学从中找到防止血凝的东西,中医则走活血化瘀之路,就像我的中医老师教的一样:怪病多瘀,不知道怎么治就活血化瘀。
  
          活不活的是一个问题,蚂蟥有多少是另外一个问题,污染越来越严重,原来田里到处是蚂蟥,现在赤着大小腿到处让蚂蟥咬都找不到,因为蚂蟥全让污染杀死了,只好人工饲养。
  
          到这里再说说拉什。
  
          放血疗法以今天的角度看,不仅对黄热病无效,而且对大多数病都没有作用,确实像科贝特说的那样,治死的人比治好的人还多。拉什在费城黄热病流行期间起到的是信心的作用,只有他宣称黄热病是可以治疗的。
  
          拉什在医学上有他的地位,他是精神病学的祖师爷。在他之前,医学界对付精神病的态度是这人算是废了,拿个铁链锁起来吧。拉什是第一位认为精神病是可以治疗的。
  
          就黄热病来说,拉什本来能够做出划时代的贡献。黄热病是因为蚊子吸血而传播的,拉什在诊断他所见的第一例黄热病病人时注意到病人身上有蚊子咬的包,而且记录下来了,但他并没有多想。半个多世纪后也有人观察到同样的现象,对照拉什的病历记录,开始把黄热病和蚊子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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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7

   拉什生活的年代,医学还处于在黑暗中探索的年代,直到80多年后,巴斯德和科赫建立了微生物学,改变了希波克拉底奠定的世间万病皆来自本身或者环境,而是世间万病都有其微生物病源,人们从得病自省吾身变为寻找病源并加以征服。
  
   但是,作为引起这个本质性改变的大师级人物,巴斯德却非常谦虚,除了加热灭菌法被称为巴氏消毒法而当仁不让外,其他盖世之功一概归功于成名于七八十年前的一位前辈,一副微斯人吾身何以归的诚惶诚恐。
  
   让巴斯德和科赫等一代科学豪杰俯首的人是英国的一位乡村医生爱德华·琴纳,他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这里是人类最伟大的医生的长眠之地,琴纳以他的智慧把健康和生命带给全世界半数上的人。
  
   除了琴纳之外,绝无第二个人承受得住这块墓碑的重量。
  
   因为他征服了天花。
  
   天花横行数千年,即便是牛痘苗出现之后,到彻底消灭天花之前,还有6到10亿人死于天花,对于那时的人来说,没有得过天花就等于没有成年,有人估计,如果没有牛痘苗,今天世界上的人口也许只有现在总人口的一半。
  
   就在黄热病猖獗于费城的那个夏天,在英国伯克利乡下,十年磨剑的琴纳终于找到了天花的罩门,3年之后,牛痘苗试验成功,1798年,琴纳发表其试验结果,这是人类第一次意识到疾病是可以被预防或者治愈的,医学走出了两千多年希波克拉底的阴影,进入征服疾病的航程。在医学的带动下,人类文明也进入了突飞猛进一日千里的时代。
  
   琴纳并非天才,他是所谓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个巨人不是哪个大师,而是中国的种痘之法。琴纳并没有发明种痘之法,他只是将之改进,用牛痘替代人痘。看起来像日本人那样的技术革新,事实上是他迈出的一小步等于人类的一大步。在科学史上,往往始作俑者不伟大,伟大的是让发明能够被应用的人,这叫做点石成金,琴纳就是点种痘之术成抗疫之金盾之人。
  
   用种痘的办法预防天花是中国人发明的,始见于宋代,中间失传,于明代被重新发现,到了清代,种痘之法得到极大的完善,御制医书中关于种痘预防天花的部分占十分之一。种痘术也是在这时候传到欧洲的,在欧洲和美洲几经周折,最后被琴纳改良成牛痘苗,这是中西医的最大的缘分。
  
   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是我们的祖先发明了种痘之法,但却不能争夺消灭天花的功绩,可叹可惜之余,让人不由得深思,为什么我们之中没有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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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8

          把医学当做文化遗产来看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这就和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一样。从前北京人都用煤球蜂窝煤升火做饭,后来有了煤气天然气,那么说为了保护老北京的文化遗产,不管煤气天然气多么好用,咱也要继续用煤炉子?
  
          继续用煤炉子除了费事还污染空气,但起码还能烧水做饭,今天继续研究如何种痘,怎么选苗等等能干什么?天花三十多年前就灭绝了,再往前用牛痘苗,人痘早就淘汰了。你就是愿意种人痘,今天的中医也没人会种。您说,天天喊保护中医振兴中医,中医的一大成就,种痘之法,一度占医书十分之一篇幅,现在灭绝了,怎么没有人挺身而出去拯救呀?
  
          想起来就生气。每次见到高喊振兴中医的主儿,虎某人都会指出:先研究种痘去吧。
  
          医学不是关于茴字有多少种写法的科学,医学是实践性科学,是要看效果的。那些文化遗产都是摆样子的,你这么画他那么描有异曲同工之处,可是治病救人的关头不成,病人血流如注,您说我有七八种止血办法有意思吧,这时候只讲结果不讲手段,哪怕你用嘴,能把血止住就成。
  
          其实做IT也一样,上次服务器宕了,那哥们说我觉得有几种可能,我们应该考虑一下这个和那个还有那个,我说现在考虑这些有个屁用呀,服务器起来是关键。
  
          医学本身是一个不管自我否定的过程,不存在什么遗产,只有用或者没有之分,用的就继续用,不用的就丢弃,人类历史上治病的办法失传的有多少万种,其中绝大多数是因为没用了,比如根据希波克拉底老师的体液说建立的那么多的治病方法,自打巴斯德老师创立了微生物学之后都成了垃圾了,就是这个道理。
  
          振兴中医必须与时俱进,必须丢弃没用的东西。
  
          中西医之辩伊始,中医前辈们并没有哭咧咧地把中医和国运呀民族呀文化呀遗产呀连在一起,而是在用字上下手,一百年来,中医江河日下,原因就是忘了一个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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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9

          凑热闹走个题,说说批张悟本这件事。
  
          早几年我就说过,写健康书的,大概就我一个是不骗人的,但这种现象不是就中国有,美国的书店里也有这类书,但这类书没什么人买。美国也有信这东西的人,我身边就有从来不去医院的,也有不喝牛奶的,还有就吃几种东西最后一家老小骨瘦如柴的,张悟本在美国也有人信的,但是成不了气候,为什么?
  
          因为主流媒体和出版业不会推他。
  
          见钱眼开是人的共性,但美国的见钱眼开们有顾忌,如果那位缺心眼的真信了洋张悟本,有病不看医生,天天吃绿豆,成不成对眼倒是小事,一旦吃死了就可能闹出官司来。家属不告洋骗子,而是专找钱多的告,电视台报社有钱,这种官司不难判,哪里像中国那样瞻前顾后的,找来医院的正经专家,各种结果一亮就齐了,没有千八百万的下不来,摊上几个这样的官司,再大的家业也折腾不起。
  
          这就是讼棍多的好处。
  
          世界上先进的比较先进的不太先进的国家数一下,恐怕只有中国一家容许这么公然的谋财害命。
  
          批张悟本能解决问题吗?
  
          这一下子出了多少趁火打劫的,他一个倒下去,站起来的更多。
  
          去年和国内的专家聊天,说到中国的人口问题,我说人口爆炸在中国早就成了伪命题了,很快就要学习欧洲,担心人口萎缩了。您说,一是环境和食品污染,二是这些伪科学的健康书籍,是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最好办法。
  
          怎么办?基本国策要改,不能再计划生育率,赶紧鼓励吧,能不能来得及还很难说。
  
          前几天看了年初发表的Fat China,说的是中国的肥胖症,归罪于垃圾食品。垃圾食品能比得上健康书吗?
  
          玛雅人的历书为什么到2012年数不下去了?还不是因为几千年前人家就料到了中国有这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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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20

          养生是不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如果是的话,那些老寿星一半是文盲,又是怎么得的真传。这说明养生不难,不是什么大学问,而是一种自然的本能,从人体设计的角度,每个人都应该活到一百岁以上,没有达到这个目标是人生的失误。所谓养生,不过是顺应人体的自然状态罢了。
  
          什么叫身体的自然状态?就是健康地生活,不吸烟,吃健康饮食,经常锻炼等有限的几点。
  
          健康的道理这么简单,也没有什么未解之谜,但为什么新的理论还层出不穷?
  
          原因还在我们自己身上,因为我们是一种没长性的动物,就像毛伟人语录中讲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坚持基本健康原则很容易,关键在于坚持多久,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两年?正确的答案是有生之年。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有大规模人群调查的结果,一群人天天锻炼,另外一群人不锻炼,一检查指标呀患病情况呀,确实有显著差别。十年以后再回去查一遍,那些十年前天天锻炼可是调查结束后就不锻炼的人,和从来没有锻炼的人在身体状况上没什么区别。健康不能预支,也不能储存,必须有新鲜供应。
  
          好事是这样,坏事也一样。吸烟的人容易得肺癌,但戒烟的人十年后得肺癌的可能性和不吸烟的人得肺癌的可能性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说了半天,我的意思是在养生上不能赖政府没有正确引导,也不能赖人家蒙你骗你,谁叫你爱这一口?不愿意日复一日地坚持,就希望有一种办法,胡乱一练,就再不用担心哪天血糖高血压高心脏出毛病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病不是一天得的,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治好了。
  
          就说这吃绿豆治病吧。
  
          说什么排毒之类的,希波克拉底老师两千多前就想到了,拉什老师二百多年前就升华到至高境界也就是放血上了,就算是您独立思考出来的,不是也差着千百年吗?
  
          中国的很多问题包括养生的问题,其实不是什么新的问题,而是中国人在本性上的一种缺陷,讲到这里,我又绕回来了,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先发明了种痘之法,却没有出现琴纳,就和这个缺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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