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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赴美创业 拟暂准停留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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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9 07: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8-28 04:11 联合报 华盛顿记者张加/廿六日电


为促进美国创新创业及创造就业机会,欧巴马政府提出「国际创业者条例」(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某些来自外国的创业者获得二年至五年的「暂准停留」(parole),使他们可以留在美国开启或拓展业务;欧巴马政府将努力在今年底前通过这项法规。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科技与创新副主任卡利尔(Tom Kalil)表示,总统欧巴马一直想推动「创业签证」(Startup Visa),但国会僵局让新移民法受阻;这次「国际创业者条例」可能为欧巴马的变通方法。

卡利尔指出,研究显示五百大企业中,逾四成是由移民或其下一代创立,如谷歌、特斯拉等企业共同创办人都是移民,这些企业在全球雇用逾一千万名员工。

美国白宫廿六日举行电话会议记者会宣布消息,讲者包括卡利尔、美国公民与移民局局长罗德里格兹(Leon Rodriguez)、PayPal共同创办人拉夫琴(Max Levchin)。

罗德里格兹表示,未来国土安全部将会依个案处理,决定创业者是否准许留在美国,评估标准包括创业者拥有的股权、新创事业营收成长、为美国创造多少就业机会等,符合标准者可获得二年至五年「暂准停留」;若五年后创业者仍希望留在美国,可能符合其它移民途径,如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

拉夫琴以「我是移民、执行长、创业者、投资人」自我介绍,他说,对创业者而言,成功的成分也包括不用离开创业国的稳定性、确定性;政府的提案让世上的优秀人才能在美国开始事业,创造就业机会,让经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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