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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PPT网上发帖卖自己 称不违法什么都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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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appylux 于 2010-5-1 17:56 编辑

原 帖

  楼主:家乡小伙子

  本人由于手头紧急缺钱,想把自己卖一段时间,可以听从买主的任何安排。只要不违反社会道德、法律,一切都会听从安排,但前提是先给钱,因为本人现在急需用钱。本人情况:年龄23,男,文化大专,身高170cm,有需要的电话联系,13685717563。

  追 踪

  发帖后不到2小时,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没想到,已经是第三位打进电话的“顾客”了。楼主姓田,安徽人,刚来宁波工作,在海曙一家外贸公司上班3个月左右。

  “前面两个都是男的,他们就具体问了问我的情况。”田先生说,其中一个还约他今天下午见面,说见了面之后再具体谈谈。

  “你把自己卖掉,具体能帮对方做什么?”

  “只要不违反社会道德、法律,其他一切都会听从安排。”田先生回答。

  “法律容易界定,不杀人不放火,一条一条都写着呢!但是社会道德就没有硬性规定了。道德底线,你如何把握?”

  面对记者的质问,田先生改口了:“其实只要不违反法律,买主要我做什么都可以的。怎么收费视具体的事情而定,但必须事先给钱。”

  田先生说,买主完全可以相信他,他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赚点钱,并不想骗钱。

  据了解,田先生之前曾在东方论坛上叫卖时间,表示可以替人送生日礼物,看护病人等,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他由此认为,标明了具体的事情,反而缩小了自己的经营范围,有很多事情,他可能没想到,但都可能是“好买卖”,另外价格标得太清楚,有的人看了价格不满意就撤了,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总结经验之后,田先生改在天一论坛上发了这个帖子,把交易的事情和价格都给模糊了。“这样就会让人有联想,打电话来问的人多了,我也有更多招揽生意的机会了。”

  本报见习记者 朱笑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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