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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美国用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试验符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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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5: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商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昨天做客科学网访谈时认为,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针对美国项目利用中国湖南的小学生做转基因大米试验一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昨天表示,这项测试的目的明确,为解决儿童摄入维生素A的不足,针对缺乏症高发人群,补充维生素A,科研设计合理,试验结果也达到预期目的,从科学角度看不存在原则性错误,也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

  李连达提到,试验中的“黄金大米”,不是药品,也不是普通食品,应属保健食品范畴,可定为“强化食品”,其与普通大米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萝卜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引起化学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积性中毒。

  他表示,转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进一步研究。但在这一试验中,受试儿童摄入量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为35日,非长期大剂量食入,达不到中毒量,不会发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积性中毒。

  ■回应网友

  临床试验已证明安全

  网友质疑,如果转基因实验的风险在几百年之后才显示出来,我们如何评估论证目前有关试验的安全性?

  李连达表示,对受试儿童的远期影响没有可靠数据,尚难作出判断,但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除作急性毒性、长期毒性试验,还要作致畸、致突变、致癌试验,未发现异常,是远期安全性的一个保证。

  他提到,据相关论文介绍,用做试验的“黄金大米”,已经过大量临床前试验(包括实验毒理学研究)和Ⅰ期临床(人体安全性研究)证明安全,即已用美国人做了“人体试验”,在中国试验前经过中美双方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儿童家属同意并签字,且整个试验过程有毒理学专家进行监控,有异常表现可随时终止,及时处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因此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研究对中美双方有利

  网友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承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试验,否认与转基因试验有关,用基金项目转换实验安排是否不妥?

  李连达说,根据有关规定,基金项目不允许擅自更改研究内容,但此试验并非更改内容,而是在完成原计划基础上增加有关联的内容,原计划是用菠菜补充β-胡萝卜素,新增内容是用转基因大米补充β-胡萝卜素,目的相同,方法相同,只是菠菜之外,增加“黄金大米”,并不矛盾,当然应该得到基金委的同意。

  “我们也可以在美国用美国人做试验”,他表示,此试验是中美双方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不仅对中美双方有利,也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高发地区有帮助。按照国际惯例,合作研究项目可用多个国家、地区、民族进行人体试验。
发表于 2012-9-6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让这条老狗和他的家人去自己身上试。。。真把知道这等彻头彻尾的垃圾能混上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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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按: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最早发现李连达院士小组成批制造假论文的是新语丝的几名网友,和祝国光没有什么关系,祝国光不过是后来出来凑热闹而已,所以扯不上“检举人报复”,即使是“检举人报复”,也不等于说的就不是事实。目前已发现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涉嫌造假,贺海波参与署名的只有5篇,想把责任都推到贺海波身上是说不过去的。】



  李连达院士回应论文造假:系检举人报复

  作者:王小兵
  香港文汇报2009-2-4

  昨日(2月3日)海内外传媒纷纷报道“浙江大学李连达院士涉嫌论文造假”事件,记者深入采访,发觉事件出现“罗生门”,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有关“论文造假事件”会进一步真相大白。
  据广东《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08年5月,德国《NSA药理学》杂志刊登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文章《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其他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等人。
  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2008年第60卷刊登题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大面积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作者为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6人,前面的实验针对慢性心肌梗塞,后者针对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两个完全不同的实验,实验数据竟然一致。
  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说,“两个不同的实验,对小鼠用药的剂量不同,时间不同,获得的数据却相同,这绝对不可能。”
  上述国际杂志分别发声明撤销该论文。
  报道称,浙江大学表示,“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有关人士表示,校方还在继续调查。
  针对被海内外媒体炒作得纷纷扬扬的“浙江大学李连达院士涉嫌论文造假”事件,75岁的李连达院士3日傍晚在北京的家中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这是李连达院士首次就上述事件接受媒体采访。
  李连达院士指出,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出在自己一项即将公布的研究成果威胁到了国内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该研究结果表明该公司生产的用于冠心病治疗的某药物的实际疗效与宣传效果不符,于是该公司试图收买李连达不成,便出现了祝国光的举报事件。
  关于此次事件中的两份举报信的发布者祝国光,李连达院士明确表态,对方的真实身份实际上是国内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早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的工农兵学员,后来在该公司工作,该公司在芬兰设立办事处时负责该地的推销业务。所谓全欧中药商会和全欧中医药联合会,无论会长还是主席,都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和祝国光本人。记者后来从浙江大学获悉,祝国光1973—1976年在浙江医科大学学习。
  名字被盗坦陈疏忽
  谈到贺海波剽窃论文以及一稿多投的问题,李院士首先承认自己对相关人员疏于管理,然后对此作出了解释。李院士说,贺海波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自己的学生,他是中国药科大学戴德哉教授的学生,是戴教授推荐到课题组来从事研究工作,从这点来讲,自己与贺海波是合作者而不是师生关系。
  由于自己与浙江大学的约定,每次来浙大的时间非常短暂,其中有一天是专门抽出时间对众多的课题组成员的研究进度进行了解,无暇关注其他事项,所以导致自己名字被盗用情况的发生。贺海波剽窃行为是为了满足留校谋职条件。
  李院士告诉记者,贺海波一共剽窃了5篇文章,其中三篇是完完全全剽窃恩师戴德哉的文章,另外两篇也有很大的剽窃成份,当然所有的文章都盗用了李院士的名字。至于一稿多投问题,李院士表示确实存在,有1个人发生了1稿两投,1个人发生了2稿2 投,两者都事出有因,虽有错误但并非故意为之,前者已经批评教育,后者发生此事时已经离开课题组。
  不齿造假工作正常
  谈到对整个事件的态度,李连达院士表态,自己对搞学术的人造假表示不齿,关于自己的名誉,首先相信组织、相信学校会通过调查使真相大白于天下;自己的研究工作一切都在照常进行,目前正在全力投入中药注射剂研究工作,该工作得到了国家卫生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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