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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三问5000人吃空饷,谁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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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07: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评:三问5000人吃空饷,谁失职?

2013年08月24日 07:07:59  
来源: 新华网   

    杨 鹏

   
今年6至8月,河南省周口市在全市公职人员长期不上班“吃空饷”问题治理中,短短80天,就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达5731人,按每年每人平均工资2万元计算,仅此一项开支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8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中部地区的地级市,竟然有5000人吃空饷,每年近1亿元工资支出“打水漂”。毫无疑问,在吃空饷的问题上,当地多个部门都存在失职问题。

    首先,吃空饷人员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有没有失职?在周口市清理“吃空饷”问题专项行动中,多个单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虚报、漏报、瞒报,一些人用虚假病例、请假条等应付。这些对清理“吃空饷”行动敷衍了事的行为,说明了什么呢?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些单位及其负责人,对“吃空饷”是麻木不仁的,对干部管理是不敢“动真格”的。

    其次,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有没有失职?吃空饷的人员,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这些人员中,有的是“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也有的是普通工作人员。熟悉政府部门运作规则的人应当清楚,一定职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在组织部门,普通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在人事部门,而其工资管理均由人事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下发。那么,长期不在岗的5000多人, 其所在的组织部门在管理中,人事部门在工资核定过程中,有没有失职行为呢?

    第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长期以来是否失职?一个地级市,通过80天时间的清理和整治,发现了5000名“吃空饷”的违规人员,无疑是成效显著的。但反观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离岗,早已违反《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关于离岗时间期限的规定,迟迟没有发现和处理,而且,长期以来,放任“吃空饷”人员的规模一步步扩大,从干部管理、纪律监督的角度而言,谁能说,纪检监察部门的状态没有失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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