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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卖儿 父泣「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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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08: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日报╱北京12日电】2013.12.12 04:41 pm

和未成年女友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四天后,养不起的贾小平透过网络以8万元将亲生子给了他人。昨天上午,贾小平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在北京顺义法院受审。庭上,贾小平坚持收的8万元中有7万是借款,不是「非法获利」,辩护人做无罪辩护。

新京报报导,去年初,80后的贾小平带著不满17岁的女友赴京打工,在顺义一大排档负责烤肉。去年5月底,他女友怀孕了。贾小平因工作忙,没及时打掉孩子。去年底,贾小平便在网上先后发帖20条,决定孩子出生后送养他人,其间,价格从3.5万抬高至5万、6万,最终决定以8万元将孩子卖给外省人王女士。

检方指控,2013年1月5日,贾小平卖儿收了8万元,除4000余元外,均用于个人挥霍,包括买了金子和车,其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

据报导,检方认为,拐卖儿童罪应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但是,贾小平出卖亲生子女与拐卖他人孩子在社会危害程度上有区别,建议合议庭在量刑上酌情从轻处罚。

「对指控有意见,没想要卖钱,就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想让孩子当城里人。」昨天,面对指控,贾小平解释称,去年发现女友怀孕后,本来想自己养,但发现两人无力抚养,决定送养他人,于是在网上发帖「有偿送养」。起价3.5万元是女友生产前后的医疗费和营养费,很多网友很轻易就接受了。他怕对方是「人口贩子」,低价领走孩子会倒卖,这才一再抬高价格,这也是为了想试探对方是否有诚心抚养。王女士给的8万元中,有7万是他跟王女士借的。

王女士的证言显示,贾小平曾称这7万元是借款,但她认为「是借口,知道他不会还,也就是抱养孩子钱」。

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报导,庭审焦点在8万元是否属于「非法获利」,而审后,本案公诉人顺义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任巍巍表示,根据「两高」出台的关于买卖妇女儿童相关司法解释,收养人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责任。

庭审后,贾小平面表情平静,当被提及与孩子的感情时,突然哽咽起来,开始哭泣。贾小平称不想让孩子跟著吃苦:「孩子送走就没想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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