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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性交抵罚单 俄州警判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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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7: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4-14 03:05:06 世界日报 编译马永庆/综合12日电


联邦司法部公布,承认以交通罚单胁迫四名妇女性交的一名前俄亥俄州州警,日前被判入狱五年。

「每日新闻报」报导,31岁的布莱恩‧李(Bryan D. Lee)承认在其八年执法生涯中,曾胁迫四名女子与他发生性关系,其中部分受害人是在被捕及戴上手铐下被他侵犯。

布莱恩去年10月承认四项违反女性驾驶人的民权及一项从事网络盯梢的罪名。

他在法庭上承认,以刑事罪名或开交通罚单要胁受害者或其朋友,迫使她们与他性交。当局说,他还发送恐吓电邮给其中一名女子,后者在一月内两度被他拦截。

他在该受害人的脸书网页留言说:「我在博览会上看见你,但你不愿意跟我打招呼。」

布莱恩的控罪包括要求其中一名女子拍摄赤裸上身照片,然后与她做爱,接著把她遗弃在一个加油站。他也容许醉酒的驾驶人离开,不予逮捕。

当局说,警方是查看截查车辆的录像后展开调查,录像显示,布莱恩的谈话明显与工作无关。

据指出调查是于两年前展开,当时一名女子投诉,指称布莱恩拦截她的汽车时,关掉对讲机,当她被手铐扣著时,他抚摸她的胸部,并用私处摩擦她的身体。但警方相信布莱恩的话,并曾考虑以报假案的罪名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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