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5|回复: 0

公安部驳《亲爱的》:谁说立案要等24小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6 06: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4-10-6 07:00 AM 编辑

公安部反驳电影《亲爱的》:儿童失踪立即立案 不需等24小时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10-06 14:26:50

庆档,香港导演陈可辛执导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口碑票房双收。不料,影片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却在网上引起热议。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5日接受采访,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出面表态澄清,当是权威声音。但基层执法过程中或许面临诸多挑战。据媒体报道,有关人士表示,有时孩子因为与父母怄气、恶作剧、沉溺网吧等各种原因离家出走或长时间不回家,家长紧张之下报警,当大量民警撒网寻找时,孩子突然自己冒了出来。这样的最终结果是好的,但客观上也浪费了大量警力。因此,所谓“24小时后立案”,其实是个伪命题。

官方表态 儿童少女失踪 第一时间立案

影片《亲爱的》取材于彭高峰2008年-2011年的三年寻子事件,他的儿子3岁时被人在家附近强行抱走。影片中,黄渤在儿子失踪后去报案,警方告知需要失踪24小时后方能立案,这句台词引起网友热议。

a548.jpg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亲爱的》公映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便通过微博强调,所谓“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昨天,陈士渠再次向《京华时报》重申此事,并进一步给出了明确解释:“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警方在接到有关未成年人走失或失踪的报警之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帮忙查找,如未成年人有疑似被侵害或被拐情况,刑警会第一时间介入。

a549.jpg

陈士渠微博截图


片方回应 观众反应强烈 陈可辛称惊讶

陈可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观众对台词“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敏感让他很惊讶。

早前接受采访时,陈可辛表示没想到这句话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大陆媒体和观众觉得24小时立案制非常不合理,非常官僚,我非常惊讶。全世界几乎都是失踪24小时后才立案的。我从小看的港片、美国片都是失踪24小时之后再找警方,所以我根本不觉得失踪24小时立案是制度的问题。而且我前两天听编剧说,现在大陆已经改了法律,大陆可能是唯一一个失踪不需要24小时就立案的地方。因为老实讲,小孩子跑到隔壁二婶家吃饭,没打电话,你又去报警,那公安怎么办?”

“24小时才立案” 误解仍待消除

据扬子晚报网报道,江苏警方有关人士提醒说,发现孩子或少女失踪后最先开始的24小时,是找回孩子或少女的黄金时间,家长或亲友及时报案,警方及时行动,会大大提升短时间内找回孩子或失踪少女的几率。所以,发现孩子失踪及时报警是必要的。

报道也称,正因为存在孩子怄气、恶作剧等较为常见的情形,所以有个别地方接警后不是当即予以刑事立案。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因为一旦刑事立案就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要随后跟上一系列相配套的侦查程序。当然,接警必须处警,在立案前这几个小时内,当地警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会针对报失对象开展走访、研判等前期工作,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条件,一旦发现适合刑事立案的,会立即立案,也不需要等上24小时。

但《晨哨网》总编、《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王云帆提到,部分网友的反馈却与“儿童失踪立即立案”迥然有异,其中不乏现身说法者,称自己有家人失踪后,第一时间前往报案但警方拒不立案。有报案人得到的回复是失踪案需满24小时才能立案;还有的报案人被告知失踪案需满48小时;甚至还有人称警方告知失踪案立案需满1个月。这些吐槽是否反映了真实的司法生态,还有待考证,但问题无疑是存在的。

a550.jpg

《新京报》6日刊登法律工作者徐明轩文章。徐明轩在文中指出,公安机关及时澄清这个误解,对于家长及时报案、警方及时搜救十分必要。之前就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一位母亲在6岁女儿走失后,等了24小时才去报警,因为她听说所有的失踪案件,都需要等超过24小时。可见,这种以讹传讹的危害着实不小。

文章又称,实事求是地说,板子也不能全打在电影编剧“造谣”上,因为“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是很多基层公安机关长期以来执行的“规则”。即便是2009年、2011年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三令五申:儿童、少女失踪必须立即立案之后,全国各地也没有100%做到。比如,2011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的“深化‘打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仍提到“我区打拐工作中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对疑似拐卖案件立案不及时”的问题。
徐明轩称,本着对公共言论负责的态度,也有必要指出:不能因为近几年公安机关执行了“儿童失踪立即立案”制度,就否认前些年“24小时才能立案”所积累下来的大量儿童失踪的存量问题。电影《亲爱的》中张译饰演的失踪儿童家长,其原型人物名叫孙海洋,他已经苦苦寻子七年。2007年时他的孩子被拐走,虽然监控录像显示,是一名中年男子以一辆玩具车哄走了孩子,但因为当时“24小时才能立案”的规定,警方未能及时出动,丧失了寻找孩子的最佳时机。

可以想见当时的“24小时才能立案”的机制,对于受害家庭造成的心理冲击,这些儿童遭拐卖的个案,经过口耳相传,极易在民众中形成“集体性的创伤记忆”。

的确,这些年在“微博打拐”等事件之后,全社会对于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共识空前提升,公安机关也强化了“立即立案”机制,甚至还提出“儿童失踪案按命案侦破”的要求。但电影《亲爱的》中反映的多年以来积累下来的儿童被拐卖的存量问题,不会因此一笔勾销,还是需要公安机关拿出更大的诚意和决心。这是舆论在澄清电影中“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误解”时,不能遗忘、回避的真问题。

a551.jpg

2011年,彭高峰父子来京感恩。(资料图片)


■链接·彭高峰

2008年3月,一个陌生男人在湖北人彭高峰家门口——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合水口社区一家公话超市旁,强行抱走了他的儿子彭文乐。媒体人邓飞在2010年9月27日帮彭高峰发出寻子微博。

2011年2月1日,大年二十九,一名大学生给彭高峰打电话,说自己回江苏邳州老家探亲戚时见到一个小孩长得很像微博上流传的小乐乐的照片。接到电话时,彭高峰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3年来很多人打电话给他说找到儿子,但给他带来的都是失望。但当那名大学生把新拍的照片传过来时,彭高峰却一眼坚信这就是他的儿子。他立刻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警方决定马上到邳州找孩子。2011年2月6日,彭高峰在邳州与依旧带着湖北口音的儿子重逢。

现在,彭高峰一家回到湖北老家生活。他说自己永远走不出阴影,“电影里有一幕,黄渤上厕所都要把孩子扛在肩上。这可能夸张了一点,但我也真是恨不得孩子24小时都不离手”。

6万元汇款汇费不是600元 邮政要告《天下无贼》

或是出于想当然,或是出于“创作需要”,电影误解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第一回。

2005年,媒体曾报道称,热映电影《天下无贼》可能面临当被告的危险——因其中一段情节与现实邮政汇款业务有出入,已经引起国家邮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除了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邮政汇兑业务的误导宣传外,还称必要时将提起诉讼,但对于电影出品方而言,上映后再做修改并无先例。

源头在于《天下无贼》电影情节中,身为民工的傻根要携带6万元现金回乡,同事劝他从邮局汇款,但傻根坚持随身携带并解释说:“6万元从邮局汇款就变成了五万九千四百元,600元都可以回家买一头驴了。”

对此,邮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该剧搞错了邮政汇款资费,误差太大。目前邮政汇款的汇费标准是每笔汇款5000元以下汇费按1%%计算,5000元至5万元每笔50元,单笔最高可汇款5万元,6万元汇款正确计算的汇费是100元。其中一笔5万元,收汇费50元,另外一笔1万元,收汇费50元。目前正值春节来临、合家团圆之际,也正是邮政网点办理汇款和取款业务的高峰期,影片的误导会对邮政汇兑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全国部分地市邮政局已经接到了相关文件,得知邮政部门正与《天下无贼》相关单位联系,并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邮政汇兑业务的误导宣传,必要时将提起诉讼。

a552.jpg


(观察者网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扬子晚报网等报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5-7-21 03:16 AM , Processed in 0.05045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