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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孩子压岁钱 法院判母亲连本带利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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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07: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4-01 20:03:06 中央社 台北1日电

浙江省一名母亲因为拿走子女的压岁钱,被11岁的女儿及一对10岁的双胞胎儿子告上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母亲需连本带利把钱还给孩子。

浙江在线报导,该名母亲从户头里拿走奶奶给3名孩子的压岁钱,合计约人民币56万元,这笔「大红包」是奶奶打算给孩子们做为教育基金使用。

该母亲在法庭上频频喊冤。她说,孩子的钱就是父母的钱,她是孩子的妈妈,是监护人。「我只是把钱换了个户头而已,这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着想。」

法院认为,作为监护人,父母应该保护子女的权益。压岁钱是奶奶给孩子,这些钱就是孩子的。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不得处理子女财产。因此,母亲应把钱还给孩子,并按5.5%的年息赔偿损失。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根据大陆法律,长辈赠与晚辈的钱,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但只能有条件地支配使用。

他说,这些条件就是,所有钱必须用在子女身上,比如给孩子买保险、上学、培训等,不能挪作他用。

从情理上讲,也许不可能这么死板地去操作。但从法律上讲,如果子女跟对簿公堂,完全有权让你公开压岁钱的使用明细,把你「私吞」的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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