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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吃完虾就嘿咻 店家:请勿在此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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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9 08: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sc 于 2015-7-19 08:41 AM 编辑

2015-07-19 20:00:07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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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女(图左)在台北市林森北路活虾料理店外性交,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依公然猥亵罪侦办。记者王宏舜/翻摄



一对男女11日凌晨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活虾料理店吃虾喝酒后,直接在店外长椅上性交,警方获报到场时,双方已著衣,被劝离开。但事后活春宫画面疯传,中山分局依公然猥亵罪侦办,昨天凌晨吕姓女主角到案,但男子下落不明。

吕女未婚,在一家卡拉OK店上班,和这名男性友人2年前因工作而认识,平时都是对方用公共电话打电话约她,她没有对方联系方式。警方调查,画面中穿衬衫、西装裤和皮鞋的「眼镜男」原住新北市三重区,目前无业,已离婚,前妻提供的电话和住处皆已无人应答。

这家活虾料理店事发后,在店外张贴「请勿在此求欢」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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