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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化之后推一犬化? 多养一只罚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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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4-30 10:43 中央社 台北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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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ingimage资料图

中国青岛市公布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后,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狗,不得饲养烈性犬,违反规定的,每只狗要罚人民币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齐鲁晚报报导,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28日表决通过「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每户限养一只;此外,居民不得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品种由青岛市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

条例也规定,携犬出户,应当为犬佩戴犬牌、束牵引带,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或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为犬戴嘴套,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要及时清除犬粪,违者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列出狗不得进入的3类场所,分别是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图书馆、体育场馆、海水浴场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厅、候机室。但导盲犬等工作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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