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341|回复: 0

为87岁老母办寿宴居然要检讨并罚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4 08: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8-24 19:30 联合报 记者汪莉绢╱即时报导


四川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村民曹仁成为87岁的母亲办寿宴,居然遭到南坝镇纪委罚款人民币650元,理由是该村民违反「村规民约」,罚款的名称则是「违规办宴认识费」。

据成都商报报导,遭罚款的曹仁成对此感到莫名其妙,他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机关干部,夫妻俩在家务农,为自己87岁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曹仁成称,他母亲一直有病在身,此前未曾好好为她过生日,照当地说法,老人身体不好,需要办个寿宴冲喜。不料,宴席结束当天下午,曹仁成就接到龙湾村村主任曹一伦的电话,曹一伦称,曹仁成违反龙湾村的「村规民约」,违规办宴席,要求他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并被要求缴纳罚款。

拿著「违规办宴认识费」的收据,曹仁成的妻子程红梅十分不解:夫妻两人都是普通村民,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在家务农,为自己的母亲办一次宴席,怎么就违规了呢?

南坝镇纪委则表示,为了制止当地频繁办酒席的风气,各村此前均制定「村规民约」,该村民所在的龙湾村规定,家中老人只能在80岁或90 岁的时候才能办寿宴,而当事村民为母亲办寿宴时,母亲只有87岁,据此,认定该村民违反「村规民约」,故做出上述处理。

当地律师表示,「村规民约」原则上对当地居民的约束是有效的,但提出罚款和管理费,法律不认可;老百姓多久办寿宴、怎么办、在哪里里办都属于老百姓的私权,只要符合卫生条件,政府部门根本无权干涉。


photo (2).jpg
四川村民为87岁母亲办寿宴遭处罚的罚单。(取自环球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6-8-11 02:10 PM , Processed in 0.08230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