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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经解经] “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是指憑信心接受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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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unning 于 2011-7-5 20:14 编辑

约翰福音
6:47 (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6:48 我就是生命的粮。
6:49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6:50 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
6:51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6:52 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
6:53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6: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6: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6:57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

6:58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6:59 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会堂里教训人说的。  

以下内容摘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約六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
﹝原文字義﹞「吃」進食(eat,本章大部分的『吃』字,都是用這一個字:5、23、26、30、31、49、50、51、52節,以及58節的第二個『吃』字)。
﹝靈意註解﹞「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人子的肉』指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而捨;『人子的血』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血;『吃』和『喝』指接受進來。
『吃人子的肉』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捨去身體所成就的一切;『喝人子的血』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流血所成就的一切。兩者意義相同,都是指憑信心接受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約六54】「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原文字義﹞「吃」細嚼,小口地吃(chew,原文與53節的『吃』不同字;與56、57、58節的第一個『吃』字則同)。
    ﹝文意註解﹞「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本節至五十八節上半這一段話裏的『吃』和『喝』,意思重在『有分於』和『同享』。

【約六55】「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六56】「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

    ﹝文意註解﹞「我也常在他裏面,」『常在』原文指『住在』或『永居在』;所以這句話暗示主耶穌是在復活裏,來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約六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文意註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的裏面,藉以將它的素質(養份)吸收到我們體內,從而維持身體的生機。因此,吃主的肉,就是憑著信心接受主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同時,也將主接受到裏面,祂生命中的素質就為我們所吸收,使我們能憑以活著。

 楼主| 发表于 2011-7-5 08: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观隔壁反基是怎样歪曲、误解圣经的:
“吃人肉与喝人血-基督教的心理变态”
http://www.hutong9.net/forum.php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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