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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屋前没看清合同 门窗被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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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7-24 20:36 世界日报 记者俞姝含/纽约报导


法拉盛在内的皇后区房地产市场近年来一直呈现上涨趋势,纽约亚裔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师凌玉英23日表示,这样的大好势头也将继续维持下去,但华裔屋主在买房时要找到负责任的律师详读合同。她指出,曾有客户在房屋成交后发现,前屋主把所有防盗窗、防盗门都拆掉,最后通过律师拿回1万元赔偿费。

凌玉英在第一次置业者免费讲座上提醒民众,买房前要找律师检查房屋前40年的产权纪录,购买产权保险也非常重要。她曾任职的产权保险公司就处理过法拉盛一个案件,一位75岁的香港老太太在法拉盛拥有一幢价值200万元的房子,回香港时,子女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将房卖掉,并找来另外一个75岁的老太太冒名顶替她,模仿她的笔迹签下过户合约,而真正的屋主老太太回法拉盛后,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给别人。由于新屋主手中拿著合法的产权资料及产权保险,负责检查产权纪录的保险公司只能全额赔偿给这位老太太。

除此之外,凌玉英强调要让律师确认卖方在合同上所承诺的责任是否能够落实,保证不加以修改,看到房子里的任何问题都要在过户之前提出,不要轻信卖方在过户后还会负责的说法。她表示,曾经有一位客户遭遇前屋主在过户后把屋内所有的防盗窗和防盗门都拆光的荒谬行为,但律师据理力争为客户拿回1万元的赔偿。她提醒民众,在买下房子完成过户后,最好不要同意让前屋主再住该屋内,「房子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将由买家自己承担。」

针对不少华裔购房者青睐的合作公寓(Co-op),凌玉英表示,虽然可能比共有公寓(Condo)便宜不少,但由于合作公寓屋主并不拥有产权,有的只是股份,因此有更多的限制。无论是要装铁窗或出租,都得大楼董事会同意,购买前应找到负责任的律师将合同研读,了解自己权益和应该遵守的条例。

亚洲人平等会外展部主任冯郁雯也表示,买房可能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欢迎民众前往亚平会咨询,夏季期间法拉盛友联街(Union St)35-34号的办公室每周六早上10时到下午5时开放,可帮助符合要求的民众申请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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