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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 捅了亲生母亲7刀,换来自己做母亲的权利 | 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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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捅了亲生母亲7刀,换来自己做母亲的权利 | 人间

 蔡寞琰 人间theLivings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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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的姓名、年龄以及家庭住址,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假信息,彩礼收的现金,还是用红纸包的。我还告诉你,我连证都不让她领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告她重婚,进去了就没法继续给家里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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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 | 《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剧照


前    言


进入大学的第一天,法理学老师曾对我们说过:“法是狭窄的,狭窄到只需容纳公正就足够,同时它又是宽泛的,宽泛到与宗教、哲学乃至主义都相互依存,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它宽泛到要负责到每一个人的经历,不应该有任何的疏忽。法律的制定不是为了大多数人,而是为了所有人,所以,法绝不能是冰冷的机器。”
后来,我常告诫自己,不论看过多少悲凉,经历过多少失望,身为一名法律人,一定要有自己的温度。人世间的苦厄永远无量无边,或许陪伴能给人带去一点希望。
我的那些当事人中,有差点被丈夫打死却仍旧犹豫不决的人,我虽恨铁不成钢,却还是愿意等等她;有被亲生母亲卖掉几次却依旧心怀善意的人,我愿意护送她一程;有被男友拍裸照却奋力一搏逃出生天的人,我愿意站在最前面声援她;有一生受苦想尝一下奶茶的滋味却舍不得买的人,我愿意给她一丝慰藉……
他们中间有绝望的女人、无助的孩童、失意的男人,每个人最终因法律与我交织,有时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能给的,只有那一丝温度,让他们有可以相信的东西。
我总说自己如行船渡人,当事人里有抵达彼岸的,有中途落水的,我不能掌控局面,却至少做到了和他们站在一起,无惧来回奔波、顺风、逆流,我都扬帆前行。
我无意美化自己的职业,手捧法的温度,是我的追求,是我想看到的美好未来。


一个法律人的温度 | 连载



1


2015年7月,我接到主任通知,去处理一起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名叫钟湘华,涉嫌故意杀人。据说她全部家当只有60块,连车旅费和复印材料的钱都给不起。
会见钟湘华之前,我略有忐忑。此前我已听闻她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近乎于冷血——她将自己的母亲李桂莲连捅7刀,杀人以后,还用嘴巴吸吮李桂莲伤口流出的血。当警察和医生赶过来时,她坦胸露乳,蹲在李桂莲身边唱歌,面对枪口,毫不慌张。
众人皆骂钟湘华大逆不道,禽兽不如,“带坏小孩,警察就该当场开枪打死她。”办案民警也说钟湘华有点怪,她承认自己故意杀人,至于作案动机,包括水果刀的来源、手机藏在哪、脱衣服是什么目的、为何在杀人以后吸被害人的血等等问题,无论是批评教育还是好言相劝,她都只是低着头,一概不答。


------
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钟湘华时,她也是低着头。她留着齐耳短发,皮肤黝黑,双手动个不停,手铐一直叮当作响。我先开口,说自己是她的辩护律师,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服务。她抬头左顾右盼,茫然道:“辩护,什么是辩护?什么是法律服务?”
我这才看清了钟湘华的样子——大大的眼睛毫无光泽,鼻子也大,脸型不算漂亮,但看着舒服,没有传说中的那般凶神恶煞。
一般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见到律师,都犹如见到了救命稻草,会反复向我们询问有没有过硬的关系、能不能帮他办取保候审或减轻处罚。可钟湘华无精打采地这么一问,我反而愣住了,过了良久才告诉她:“辩护就是为你说话。法律服务包括辩护、不让别人打你、和你一起面对法庭的审判;帮你安抚家人,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传递一些必要的消息,让他们给你置办一些日常用品;如果有冤屈,帮你找证据,堂堂正正地走出去……总之就是和你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日子,包括别人对你的谩骂,我们都一起承受,我会尽力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钟湘华嘴巴慢慢张开,舌尖舔了舔嘴角,吞了几口口水,盯着手铐说:“我是个傻子,只有别人骂我,嫌弃我。长这么大没人为我说过话,我妈妈她到底怎么了?”
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这时候她还称呼李桂莲“妈妈”,似乎很关心她。我从法律的角度回答了她的问题:“你妈妈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愿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若不是那就麻烦大了,到时候我去医院替你看一下她。”
“那不能死的,不是怕麻烦。我承认人是我杀的,用水果刀捅的她。妈妈要好好活着,毕竟她比我能干多了。”钟湘华左眼不停地眨,一行眼泪从右边脸颊滑落。
当钟湘华再次抬头看我时,我让她将作案过程详细告诉我:“好比一个家长面对在外面犯了错的孩子,我得知道是否真的有错,到底错在哪里,还能不能补救。”
钟湘华听罢,立刻将额头往手铐上撞。我赶紧阻止她:“你要伤害自己的话,我就不能陪你聊天了,会被警察赶出去的,说不定下次也不能来看你了。你可以先不回答问题。”
见我语气有些急促,钟湘华很快停止碰撞,摊开双手,喘息道:“我在外面犯了错,爸妈都是先打了我再说的,我不要回忆,现在就像做梦一样,我不知道是怎么了。”
说这话时,钟湘华脸突然红了,一直红到耳根,见她正装作不经意地用手肘按压胸部,我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她摇头:“没有的,就是肚子上面涨得有点厉害。”我赶紧问她是不是正在哺乳期、是不是在涨奶。
她没说话,身子前倾,不解地望着我。
“如果你尚在哺乳期,我要马上去和看守所及公安局交涉。”我说。



2


我所知道的确切信息是:钟湘华现年30岁,小学肄业,没有过婚姻登记,平常在外打工,偶尔回家住上几个月。没曾听说她竟然还有个孩子。
怕她听不懂,我进一步解释道:“若你有孩子,并且没有满一周岁,我要争取给你办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你就能回家喂奶了。”
“额?”钟湘华双手放在了胸前,“你真的能让我去喂奶吗?要坐车还要爬山哦。”
我继续问小孩在哪家医院出生的,谁在抚养,有无出生证明,孩子的父亲是谁。钟湘华想了几分钟后,说了一个小地方:“只知道村的名字,孩子婆婆带,出生证在我娘家,我随身带着的。这个孩子我再也不要记不得、找不到了,我要当妈妈。”
我将会见笔录给钟湘华看,让她确认签字。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出来,念了几分钟,终于看完了:“你是把我们刚才说的一些话写下来了啊?我签字作证吧。”
看着她笨拙而认真地签字,想到刚才的交谈,恍惚间,我望着她的样子,感觉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不禁自言自语:“真的杀了人?是不是精神问题啊?以前还丢过孩子?” 
“是真的,我用水果刀捅的。”钟湘华的声音将我拉回了现实。
我让她先照顾好自己,听管教的话:“我待会儿要去你娘家拿小孩的出生证明,有什么话要带给家里吗?还会去医院看一下你妈妈,然后去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最好能让你回去。”
见钟湘华没有作声,我没有再追问,转身离去时,听见钟湘华小声地说:“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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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湘华家的地址在一座山坳里,一共十几户人家,她家是一幢三层的砖房,没装修,客厅地面坑坑洼洼,一群嘎嘎叫的鸭子摇摆着双腿进去了,一名三四十岁左右、光着上身的男子,抓住其中一只鸭子的脖子,重重砸地上:“等娘老子回来把你们全杀了吃!”
见我在门口,他没好气地问:“你是谁,到我家干啥?”我说自己是律师,为了案件需要,来调取钟湘华小孩的出生证明。那人连忙起身跟我握手:“律师你好,我叫钟湘平,那个臭婊子杀了人,应该要赔钱吧?你们到时候把钱直接判给我就行。”
我没有接茬儿,只让他帮我把孩子的出生证明找出来。钟湘平递给我出生证明时,右手拧着那只被他摔伤的鸭子:“我家是贫困户,鸭子拿回去煲汤,一定要替我老娘主持公道,现在住院都是拿家里的钱,那个臭婊子男人一大堆,一人给一点都不少。”
我没有接他的鸭子,转头去村里逛了逛,向村民了解相关情况。等我赶到公安局时,发现除了刑侦大队的民警,看守所的领导也在那里等我。我当场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办案民警说,情况有点特殊,我们三方讨论一下。
看守所的领导解释道:“嫌疑人被押送过来时,警方没有告知我们她尚在哺乳期,后来检查身体时,我们问过嫌疑人,她没说自己在哺乳期,说的是‘孩子一岁了’。”
我出示了钟湘华小孩的出生证明,上面的信息显示小孩才10个月,钟湘华的确是在哺乳期。一位年轻的刑警指责我在故意搞事情:“刑事法律里就没有‘哺乳期妇女’一词,何况小孩已经10个月了,手续繁琐,你这是想让我们承担责任吧?”
我将《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72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念给他听,说相关规定表明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可取保候审,哺乳期是自婴儿出生后之日起算1年,即便流产都算。
办案民警说会考虑我的申请,但他们确有顾虑——钟湘华作案手段残忍,并可能有自杀倾向,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事件,或继续怀孕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就算是哺乳期,也只有2个月——当然,你要求正当,可我们一直人手不够,你要理解。”
我表明自己本就是依法提出申请,何况从一个母亲的角度而言,哪怕只剩一天了,我都要为其尝试一下。作为母亲,钟湘华的小孩哪怕能多喝一口奶,意义都不同。说完这句话,大家都没有再继续争论,几个男人不约而同地点了烟,我走了出去。



3


第二天会见钟湘华时,明显感觉她的话多了起来。
她主动说自己跟室友了解了律师究竟是干啥的:“她们说律师只会要钱,吃了原告吃被告,颠倒是非,我觉得不对。”
我说不要单纯地去定义人的好坏,你涉嫌故意杀人,但我觉得你该会是个好母亲。
听到这句话,钟湘华又哭了,弓着腰,不停地咳嗽:“我妈妈她听不进。”
我告诉钟湘华,李桂莲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由于现在还无法交流,我打算过几个月再去一次,同时将取保候审的事也说了,让她耐心等待,接下来是该好好谈论一下案情了。见钟湘华欲言又止,我特意强调:“你对我说得越详细,你小孩就越早见到妈妈。”


------
事实上,当地人对钟湘华的评价并不好,众口一词,都说她是村里最蠢的人,“读了3个一年级”,简单的加减法还不会,三年级时还拉大便在身上,平时又不爱说话,完全不像她妈妈。
李桂莲是村里公认的能说会道、精明能干、办事利落的人,大家都说钟湘华和哥哥钟湘平都是随了父亲的基因。他们的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庄稼汉,面对强势的媳妇,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也无能力管儿女的学习和生活。
至于比钟湘华大3岁的钟湘平,“就是个被宠坏了的二流子”。1米85的身高,长得也不错,却从小到大四体不勤,上学时连书包都要妹妹背。他到处惹是生非,仗着母亲的袒护,经常搅得一片鸡飞狗跳,前后有过好几个女人。
至于钟湘华为何捅她妈妈7刀,有人闪烁其辞,有人说是魔怔了:“平日她就只有挨欺负的份,青皮小孩打她,都不敢还手的,不是遇到鬼怎会如此无法无天?”
得知我向其他人了解过情况,钟湘华怯生生地问:“他们说我是傻子吧?”见我没有回答,她苦笑:“我只是内向、反应慢,但从来没人愿意等我一会儿,上课老师默认了我是拖后腿的,我没脸面对同学们,大家都以为我是木头人,其实我心里想的是在田间奔跑,周围都是花花草草,还有蝴蝶,没人取笑我,轻松自由……以前不会做的题目,我现在都会做了,应该能辅导孩子到小学三年级,一一得一,二二得四……先乘除后加减……天上飞来一只大鸟,不是不是,那是飞机。”
钟湘华绞尽脑汁将她所学的知识背给我听,只是为了证明她能带好孩子:“孩子若像我,我不拿他和别人比,如果他也反应慢,我就慢下来等等他,总会开窍的。你应该家庭条件很好,又跑得快吧?你给我的感觉好亲切,跟妈妈和哥哥不一样。”
最后,钟湘华说起了自己拿刀的缘由:“他们可以不把我当女儿,让我当牛做马都可以,可他们不准我做妈妈。如果我的儿子以后又像我一样没有妈妈的疼爱,会很苦的。”
我如实相告,说自己的家庭没有比她好多少:“如果你觉得我还行,希望儿子以后会像我一样令人感到亲切,那么你要爱自己,不要自杀,不要再拿刀针对任何人。”
钟湘华双手顶住下巴,双眼微闭了几秒后,嘴角出现一丝笑容:“那我不要被枪毙了,坐牢坐到老,我就出去带孙子,如果我老得不中用了,我看一眼他们就死。”
“想起他,我那几十年的苦都不在了。”讲案发经过时,钟湘华的手偶尔发抖,这时她主动将话题转到儿子身上,说孩子听话,生产时没让她遭罪,有很多瞌睡等等,至于之所以捅李桂莲7刀,是因为她有过7个孩子。



4


怀第一个小孩时,钟湘华才16岁,为了给哥哥凑彩礼,被迫嫁给当地一个大她20岁的男人。她上午还在鞭炮厂织鞭炮,下午就被带到了山上男方家,干净衣服都没有,“等于自己被卖了3万块钱,我被男人按在床上时,第一次想到自己同学,她们应该还在读课文吧。我怕死了,房子陌生,床陌生,人也陌生,就这样了”。
很快,钟湘华发现自己没来例假,“那个男人经常在外面做事,我不确定是怎么回事,让我妈带我去看郎中。她说没大问题,让我吃了一些药,出了好多血,几天后她才告诉我当妈妈了,还没一分钟,又说孩子流干净了,我当时也是迷糊”。
从那以后,李桂莲会给一些避孕药给钟湘华,“只要男人回来了,就让我偷着吃”。
两年后,李桂莲将钟湘华带回了家,男方那边闹事,她一点都不怵:“一个未满16岁的少女给你玩两年,还要怎样?你再闹我就报警,告你强奸,本来没有领证的,第一次是你强行睡了她!”钟湘华回想起来,又尴尬地笑了:“我是反应慢,当时只是觉得这句话好像听着不舒服,具体哪里不舒服也说不上来,现在明白了。”
钟湘华在家里待了不到半年,李桂莲很快就又给她相了另一个男人,同样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实人。钟湘华又怀孕了,这次她没和李桂莲说。
“想做妈妈了,这是一种改变。没能保护好小时候的自己,就想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想着想着就甜。”
有心无力的是,钟湘华还是没能保住这个孩子,那个男人一喝酒就打人,一脚踢在她肚子上。李桂莲求之不得,当晚就把钟湘华接了回去,“我妈开心了好几天”。
第三次嫁人还是为了哥哥。钟湘平找的那个对象没有生育能力,便离了婚,“我妈是这样安慰我的:‘咱女儿没有掉价,越嫁越珍贵。’其实是‘越嫁越贵’吧。这次我提了一个条件,就是无论如何,我要生孩子,我妈拍着胸脯说:‘你也该要个孩子了。’”
用李桂莲的话来说,“湘华你的肚子倒真争气”。一年后,钟湘华生下一对双胞胎,出院那天小孩就被人抱走了,来接她的是李桂莲,哭哭啼啼跟她解释:“本来就只是让你给人家生小孩的,人家做大生意的,看得上你?你要闹,我们一家都完蛋。”
之后钟湘华又被“嫁”了两次,越嫁越偏,越嫁越便宜,“一个是赌徒,为了躲债自己跑了不见踪影;另一个五十多岁,老婆和大学生儿子出车祸死了,为了给家里盖房,我给他生了个儿子,老头人不错,给我自由,我自己还能生,就没抢小孩了”。 
再有,就是出生证上孩子的父亲,“这次是我自己想嫁的,他对我好,把我当人看,有什么好吃的都要想到我,重活都舍不得让我干,婆婆好,我们的小孩也可爱”。
我当时算一下——钟湘华说有过7个孩子,还有一个,我问她是不是忘了?
她先是咬着牙,然后偏头望向角落:“那个没生下来,很丢人,很丢人,我永远不会说的。”
除了这一点,钟湘华把能说的都告诉我了,让我有了想做无罪辩护的冲动。我们从来不会向当事人保证什么的,但这次我向她承诺:“你能亲自送小孩上一年级。”



5


过了一周,警方通知我,钟湘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但无法提出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因此决定监视居住。关于是否取保候审,按规定他们应当在3日内做出决定的,而我在申请书上明确写了“愿意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找到供保证人”,因而提出异议。
见面后,民警说他们征求了钟湘华的同意。如此一说,我便心照不宣。
钟湘华千恩万谢,直言警察和室友都比家人好,还向警察和我保证:“我听话,不会跑,相信我能做一个好妈妈。其实我只有那一次拉大便在身上,后来再也没有那样的事了,他们只记得那一回,就要笑我一辈子。”
见到孩子的那一刻,钟湘华泣不成声,直接就撩起了上衣,“妈妈都给你留着的”。我在马路的树荫下见了孩子的父亲,他比钟湘华矮,精瘦,满头大汗却给我递一瓶饮料,自己抿了抿嘴却说不渴,待会儿去招待所有水喝。
我没多说话,只说:“你要好好珍惜,可以说她是为了你和你们的家才捅自己母亲的,至于她自己,早就逆来顺受了。”


------
钟湘华告诉我,从来不忤逆母亲的自己,那天和李桂莲吵了3次,“这次我就想和他一起领个红本本,以后再也不嫁了,我为家里已经做得够多了,养育之恩和吃的粮食都还了”。
李桂莲先是哄骗钟湘华,说不领证以后想再嫁既方便,也不算重婚:“大傻子,如果你要那个红本本,我俩都要把牢底坐穿,你妈我走南闯北,比你见得多。”
钟湘华一脚踢翻凳子:“就算坐牢也要领,我也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疼我一下。”
李桂莲抓起凳子砸在钟湘华的后背上,钟湘华倒在地上一时无法动弹,晕倒前,李桂莲还在破口大骂:“装死就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钟湘华醒来,又哀求李桂莲将户口本给她。李桂莲非但不给,反而威胁钟湘华:“我改天就找人将你那个傻儿子给卖了!”
“那已经不是她的孩子了,是我的孩子,她居然还想卖!她像个鬼,让我害怕了。为了保住我的孩子,就想除了这只恶鬼,桌上刚好有一把水果刀,我刺了她7刀。”讲述案发过程时,钟湘华很平静,没有哭,像是在说别人的事。临了还吞吞吐吐地问我:“我还能不能领那个红本本?我想被政府承认,这样我出狱后就有家能回。”
我想了想,法律规定服刑人员依法享有婚姻权,但民政部门规定,婚姻登记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所以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甚至可能要监狱局出面。好在现在是监视居住,如果早点向公安机关申请,也不无可能。
事情进展很顺利,钟湘华男人不在乎她的任何经历,求之不得。警方在经过讨论之后,回复“问题不大”,民政部门也表示愿意配合。
领证那天,钟湘华穿了一件红色T恤,扎了个头饰。在民政局,她特意叮嘱我问新郎:“你愿意娶钟湘华为妻吗?”男人回答:“我愿意。”接着她又提醒我:“你还没有问我,我也要问的。”于是我又问了一遍,她回答:“只要你不嫌弃,愿意等等我,一出来,我就赶紧跑回家。”
回去的路上,小孩一直哭,钟湘华却满脸温柔:“孩子你哭也好,笑也好,我都觉得是很好的日子,苦点累点都没关系的,你放心,妈妈还年轻,有粗茶淡饭的。”
一个多月后,小孩满一周岁,钟湘华被重新收押了。



6


两个月后,我见了李桂莲,铩羽而归。
我说自己是律师,她直接问:“谁的律师?”当我以为她们毕竟是母女,让她出具谅解书应该问题不大,她却骂我“算个什么东西”。
第二次是李桂莲主动要求要见我,说自己要求很简单:“我所有的医药费你给我出了,外加2万块的赔偿,你让我写什么就写什么,那个婊子婆你带回家做佣人都行。”
我让她尊重一下自己的女儿,同时斥责她涉嫌诈骗罪:“卖儿卖女的我真少见。”
李桂莲若无其事:“你不要以为我不懂法律,我女儿的姓名、年龄以及家庭住址,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假信息,彩礼收的现金,还是用红纸包的。我还告诉你,我连证都不让她领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告她重婚,进去了就没法继续给家里帮忙了。”
经过调查我才知道,李桂莲在年轻时就因为骗婚,犯下诈骗罪被判刑3年。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劝说,涉及家庭纠纷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够出具谅解书的话,减刑的力度比较大的。可李桂莲横竖就一句话:“要么赔钱,要么就枪毙!”
我不禁为钟湘华感到悲哀。面对侦查员的审讯,钟湘华一直三缄其口,就是怕将所有的事抖出来对母亲不利,“有人和我说过,她做的事可以在里面关到老”。
而钟湘华家里的亲戚,也没有一个愿意出面为她说一句好话,还有人说她就是个克夫克子的命,“你又不赚钱的,干嘛为了这么一个瘟神如此卖力?”钟湘平开出的条件更离谱:“老娘最听我的话,我让她写就一定写,只要你介绍个大学生给我。”
我最终放弃了要谅解书的想法。


------
案件到了庭审阶段,开庭前一晚,我一夜未眠。
钟湘华的精神鉴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我认为她至少属于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口中念叨鬼神之道,属于精神障碍发作,本想提出重新鉴定,可钟湘华却对这个鉴定结果很开心:“我就说我不是一个精神病,也不是一个傻子,有政府给我发的证明在。”
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李桂莲一直在法庭上骂骂咧咧:“婊子婆特意买刀弑母,天理难容,你们还审什么?给她一个‘花生米’就行了!我含辛茹苦把她抚养大,她倒好,做猪狗不如的事!”
公诉人是我的学姐,气势汹汹地指控钟湘华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水果刀是钟湘华提前买的,捅了被害人7刀后,还咬住被害人的伤口不放,磨牙吮血,致使被害人为重伤二级,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检察院的建议量刑为10年。一旁的钟湘华听了,一直说“不是这样的”,然后瘫软在被告席。
这是我疏忽了,我问过钟湘华水果刀是哪里来的,她告知是自己买的,笔录上也是如此说,我就没有多问。现在看来,出问题了——我没有追问她买水果刀的用途。
我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较轻,理由是该案是由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被害人的行为激怒了被告,有部分过错;被告人虽然对被害人实施了7刀的刺杀行为,但从伤害部位以及程度来看,是因其情绪不稳而胡乱刺杀的行为,她长期受被害人的迫害,导致精神失常,属于激情杀人,而且被告人在恢复理智后,立即停止,自动有效的阻止了犯罪的结果,属于犯罪中止;在舔舐被害人伤口前,她让邻居报警并喊医生,具有自首情节,应该对被告从轻判处。
公诉方对以上意见都不认可,说蓄意买水果刀排除了激情杀人的可能,而“犯罪中止”实际应为“犯罪未遂”,因为当时外面办喜事响起了鞭炮声,吓到了钟湘华,导致她停了手。
庆幸的是警方和公诉方没问钟湘华为何要砍7刀,也不知道她有过7个孩子的事,只知道她生过4个小孩。


------
案件的关键是凶器问题,我本想冒险,以出现新证据为由,向法官提出暂时休庭,却又因心里没底不敢冒然行动。我愿意相信钟湘华不是蓄意买刀的,想查清楚。
正在我矛盾之际,机会出现了,我指责公诉方办案全凭主观臆断,学姐脾气一上来骂了我一句:“渣男,你就是瞎的。”我死咬着这句话不放,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鄙视自己的决定,当即向法官抗议:“公诉人对辩护人进行人身攻击,并由于我们私下有过小矛盾,我有理由怀疑公诉人是在针对我,故而申请公诉人回避。”
法官说公诉人的言论是有欠妥,不过申请公诉人回避应该由检察机关商讨决定。当我看到法官重重地敲了一下法槌,宣布休庭说“反正今天时间差不多了,暂时也审不完”时,压在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我至少有3天时间调查取证。



7


一出法庭,我就去了钟湘华的村子,找到了那家商店老板,问他是否知道钟湘华买刀的用途。他如实相告:“当时钟湘华说了一嘴,说是用菜刀切西瓜,有辣味。”
我问老板是否愿意出庭作证,他犹豫,我好说歹说,他在神龛前打了一卦,答应了。检察院驳回了我申请回避的请求,理由是我非当事人,和公诉方没有利害关系。
再次开庭时,李桂莲照样骂骂咧咧,倒是我的那些证人让我感动,钟湘华处过的第一个男人,包括那个赌博的,还有那个喝酒打人的,他们都来作证了。
钟湘华向他们鞠躬,说对不起,他们摆了摆手:“妹子你以后安生过日子就好。”
在陈述自己为何要吸母亲的血时,钟湘华把手指放进嘴里吸吮了几秒:“我小时候手指被茅草割破过,妈妈就帮我吸手指,说口水能治好伤口,我觉得她爱过我。我是一气之下捅的妈妈,看着她流血越来越多,那该多疼啊,吸一下也许会好点。”
法庭上鸦雀无声,我补充道:“如果真的是咬,被害人伤口上一定会有牙印,或者有小伤口。我们不该无视一个母亲的残忍,同时不该否定一个女儿的温柔。”
李桂莲也是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便说自己一个女人持家不易,有苦衷,并当庭表示愿意原谅钟湘华:“我现在是受害者,过去的事你们就不要再翻了,算了。”
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认为钟湘华是自首,鞭炮声更能掩盖现场的情况,她有条件将被害人杀死,钟湘华幡然醒悟,没有继续实施杀人行为,依法属于犯罪中止,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钟湘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
2018年,钟湘华提前出狱。一年后,我接到她的电话,执意要请我吃饭。她丈夫和孩子也来了,给我带了很多鸡蛋和一袋小米,她欢喜地告诉我,她和老公在工地上做事,她也学会了粉墙,能算一个大师傅的钱,“我的家里现在干干净净的”。
“律师,我能不能最后再问你一个问题?我想你可以解决,我妈妈坐过牢,我也坐过牢,以后该怎么跟孩子说呢?我有点怕真的是龙生龙、耗子的儿子就是耗子。”
我让她不要多想:“尽管你妈妈坐过牢,你也坐过牢,但是你改变了很多事,你和你妈妈不一样,你跳出了那个腐烂而封闭的世界,你给孩子的是崭新的开始。”
分别后,我收到她发来的一条短信:“以后我想告诉那几个孩子,不要恨妈妈,他们想回来,我当牛做马都愿意养,希望他们过得好,以后的生活能做自己的主。”
是啊,我们的生活如果能做自己的主,这是多么美好的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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